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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现有住房问题 大众住宅:唤醒沉睡的机会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04.10 来源:瞭望 作者: 赵燕菁

  合资共建、增值分享

    大众住宅的第一个台阶,是政府与居民合资共建住宅。针对的对象是,有稳定预期收入,但仍不足以一次支付全部商品房房价的中产阶层。

    这一做法最初源自发达国家(如澳大利亚)为了中产阶级解决房价上涨造成的住房问题。最近,福建省厦门市、江苏省淮安市也开始研究和尝试这种新的做法。

    这一方案的思路是:一、由政府建设符合市场标准的中等户型住宅(比如,每套90平方米左右);二、根据住宅品质和所处区位,确定该住宅的市场价格;三、政府以成本价,将住宅出售给“夹心层”,但消费者只拥有与成本价部分相当的部分产权;四、一旦购房者出售该套住宅,他只能享有该套住宅全部收益中与其产权相对应的部分。

    举例来说,一套按市场评估为100万元的住宅(取决于区位),实际成本是40万元(取决于建造标准),那么消费者购买时只需付40万元,并拥有40%的产权;假如5年以后,住户以200万元将这套住宅在市场上售出,那么,他只能获得售价的40%,也就是80万元。收益的其余60%(也就是120万元)属于政府。

    这一做法的经济学含义是,政府和“夹心层”消费者合资投资住宅——政府以土地入股,居民支付建设成本。各自按投资的比例获得资产的增值。这个方案的最大优点,就是消费者可以分享市场的增值收益。由于市场的住房价格一般都会高于成本价,因此,购得住房的同时,就意味着获得一大笔补贴。因此,居民会有强大的动力购买而不是租住。为了防止通过这条途径套利,可以规定最低的政府回报率,作为住宅上市的条件。同时,通过资格限定(必须是无房户)和户型限定(面积大于廉租房,小于商品房),将其同商品房市场分开。

    对于政府来讲,即时收回成本,可以避免财政资金的大量积压。而它作为一项资产,还可以让政府分享未来的财产升值。这样既可以防止对商品房市场造成冲击,又可以使购买者获得合理的投资收益。最重要的是,居民是购买而不是租住,可以有效避免居住区沦落为低档社区,从而确保物业不会贬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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