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五”我省房地产业发展环境“十一五”是我国在新的起点上承前启后继续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全面推进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要时期。从宏观环境看,国家“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把“海峡西岸和其他台商投资相对集中地区”列入支持区域,将极大地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正在编制的全国城镇体系规划,把海峡西岸城镇群列入全国七大城镇群之一,我省城镇将进入一个快速的发展时期。同时,房地产业是我国现阶段重要的支柱产业和消费热点,引导和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有利于保持国民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有利于满足广大群众的基本住房消费需求,有利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产业,发展潜力巨大。
从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前景看,《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 %以上,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2 个百分点,2007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2008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国民经济和社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这将为我省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战略机遇和良好环境。随着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全面推进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进,我省新一轮发展战略提出的实施项目带动、发展县域经济、加快产业集聚、壮大中心城市、提升民营经济、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海洋开发、促进文化振兴等“八项举措”的落实,城镇化率将提高到52%,商品住房、商业用房和工业厂房等商品房的市场需求将不断扩大,县域房地产市场也将逐步发展壮大。《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把发展服务业放在突出位置,明确加快拓展房地产等生产性服务业,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房地产市场需求将保持稳定增长,从而拉动房地产开发投资持续、平稳、较快增长,我省房地产业将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但是,也要看到仍然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难:中心城市市区房地产开发用地的供应量有限,住房供应结构不尽合理;城乡房地产业发展不平衡,县域房地产市场发育程度不高;房地产中介市场尚不规范,房屋租赁市场有待进一步培育和规范;住宅产业现代化水平较低,住宅工程质量“通病”尚未根治,住房节能技术支撑体系不完善,物业管理政策制度尚待进一步健全;经济适用住房及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住房市场供应量不足,住房社会保障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等。
三、“十一五”规划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与任务(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城乡房地产业协调发展;坚持调整住房结构和引导合理消费,坚持加强法治和规范秩序,坚持分类指导和区别对待;创新发展模式,提升发展质量,改善居住环境,构建和谐社会;保持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为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