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房地产开发投资快速增长。全省房地产开发共完成投资1854亿元,比“九五”期间增长122%,年均增长21.9%;完成土地开发面积3463万平方米,竣工商品房屋7204万平方米,其中竣工商品住宅5793万平方米,占商品房竣工面积80.4%。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数量从“九五”期末2100家增加到2302家。积极组织实施住宅示范小区建设,全省有三个小区列入建设部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实施项目和通过考核验收,五个小区通过省住宅建设示范小区考评和规划建筑设计方案评审。
3 、房地产交易市场日趋活跃。住房消费全面启动,初步形成了存量与增量联动的局面,基本建立了统一的房地产市场体系。全省房地产买卖面积和金额分别为9790万平方米、1910亿元,分别比“九五”期间增长80%、192 %;房地产中介服务业稳步发展,全省共有110 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和1000多家房地产经纪、代理、咨询服务机构,756 人取得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415 人取得注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房屋租赁管理逐步规范。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城镇房屋租赁管理工作的通知》,省建设厅与省工商局联合制定印发《福建省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建立了房管、公安、工商等部门房屋租赁协管机制,规范了房屋租赁行为。
4 、城镇房屋拆迁管理成效明显。注重健全法规政策,规范拆迁实施行为,力求从源头上、机制上预防拆迁纠纷的产生,制定颁布了《福建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文件,全省制订出台的相关配套政策文件总量是“九五”期间的5 倍。福州、厦门、漳州等地制定了拆迁困难户最低住房保障线。推行拆迁公示、信访接待、投诉举报、拆迁承诺、强制拆迁听证和拆迁监管等制度,加大对城镇房屋拆迁中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全省取得拆迁资质的拆迁实施单位131 家,拆迁从业人员近3000人。全省共拆除房屋建筑面积1650万平方米,安置近14万户居民,安置房建筑面积约1500万平方米。拆迁实施行为进一步规范,信访投诉量逐年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