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增强中心城市集聚辐射能力,积极打造宜居城市
坚定不移加快中心城市东扩南进、沿江向海拓展步伐。充分发挥规划对城市建设的引导与控制作用,高起点、高标准地推进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完善各类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规,加强城市景观设计、地下空间利用和新区商贸网点布局。稳步推进东部新区开发,抓好海峡国际会展中心、火车南站综合交通枢纽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加强中心城区路网改造,加快拓展新区的林浦大桥、鼓山大桥、螺洲大桥、福峡路等17个路桥项目建设。推进福厦、温福、向莆铁路福州段建设,动工建设福泉高速公路拓宽改造等项目,争取开工建设绕城高速公路东南段、福州至永泰高速公路等项目。提高县(市)城关、中心镇等周边组团建设发展水平,按照城市发展方向与城市总体规划,统筹中心城区与周边县(市)一体化发展。
增强中心城市综合承载功能。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优化整合公交线路,深入开展公交优质服务活动,新辟、调整一批公交线路,续建、新建一批公交场站,更新投放一批环保公交车辆。扎实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前期工作。强化交通组织管理,恢复五一路、五四路人行道,扩大机动车单行路段和“限摩”路段,规范车辆停放管理和电动自行车管理。进一步完善金山、鼓山、新店、大学新区等城市新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大学新区防洪排涝工程和闽江下游北港南岸、南港北岸防洪工程,疏浚光明港,开挖琴亭湖,增强城市防灾减灾能力。
着力提升中心城市品质。续建工人文化宫,建成新动物园,启动温泉公园、金山公园樱花园、左海公园改造和“大梦松声”景点恢复重建、环西湖步行道二期等一批园林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南台岛12条内河和东西河、茶亭河等城区内河整治,加大内河截污力度,打造内河景观带。改造城区主干道沿线1000幢建筑景观,实施一批城区小街巷改造。继续加强灯光夜景工程建设。积极推进火车北站周边等城乡结合部和中心城区旧屋区、危屋区成片改造,加快城中村改制步伐。保持强势严管,持续整治违法建设。完善“门前三包”等城市长效管理机制,推进城市网格化、人性化管理,加大对环卫设施、装备的投入力度,深入开展支路街巷“脏乱差”、渣土运输“滴撒漏”以及乱张贴、乱停放、违反交通秩序等专项治理。
六、拓展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
围绕推动自主创新和产业升级,加强龙头项目、产业链项目和服务贸易领域的招商。创新利用外资方式,合理引导外资投向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高端制造业、节能环保等领域。支持办好现有外(台)商投资企业,鼓励企业增资扩产。引导有比较优势的企业拓展海外投资,发展对外劳务合作、工程承包和境外加工贸易。办好第十届“5·18”海交会,积极参加第十二届“9·8”投洽会。认真实施“回归工程”,有效引导更多的海内外乡亲回乡投资创业。
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坚持科技兴贸、以质取胜,充分发挥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和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的功能作用,扩大名牌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和机电产品出口比重,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争取成为全国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出台扶持政策,鼓励扩大先进技术、关键设备、紧缺能源、原材料以及重要消费品的进口。抓好保税物流园区建设、管理与运营,确保通过国家验收并尽快封关运作,启动保税物流园区二期建设。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支持各类企业进入跨国公司采购链。鼓励企业参加广交会、华交会等境内外知名展会。加强外经贸运行监控和风险预警防范,有效指导和帮助企业积极应对国际贸易壁垒和反倾销。优化口岸通关环境,开展电子口岸通关试点,力争罗源湾港区、松下港区牛头湾作业区扩大开放尽快获得国务院批复。
着力在建设两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区中走前头。积极争取台商投资区扩区,办好海峡两岸(福州)农业合作试验区,推进与台湾现代农业、电子信息、机械、石化、光电、动漫、金融、物流等产业的深度对接。筹建台湾产品(商品)交易市场、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争取国家支持设立台湾农产品集散中心。推动对台小额贸易口岸查验监管模式创新,提升对台小额贸易规模和水平。争取率先开办赴台旅游业务试点。以闽都文化为纽带,提升榕台文化交流层次,办好“两马同春闹元宵”等民间交流活动。巩固扩大海上直航成果,争取榕台空中直航。积极开创新时期侨务工作新局面,进一步摸清侨情、凝聚侨心,落实侨务政策,完成“侨居造福”工程,增进与海外重点华人、华侨社团以及华裔新生代的联系。深化榕港、榕澳在金融、旅游、物流等方面的全方位合作。加强外事工作,扩大与海内外友城的合作交流。推进闽东北五市、泛珠省会城市、闽浙赣皖等区域协作,做好山海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