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坚持深化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
增强创新意识,全面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加快市属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步伐,积极引进有实力的战略投资者,推进国有企业调整重组、优化资产结构。认真实施公交、自来水、污水处理、燃气等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加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建立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制度,严格国有资产经营责任、规范国有产权转让,加强企业财务监督和风险控制,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平等保护物权,推进公平准入,扶持民营企业做强做大。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步伐,整合组建一批体制新、机制活的建设发展投融资平台。更加积极有效地利用资本市场,鼓励、支持企业拓展直接融资渠道,推动一批综合竞争力强的企业上市。建立健全政府、银行、担保公司和企业紧密配合、有机协作的新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完善公共财政体系,集中财力加大公共服务和民生领域投入,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监督,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细化部门预算。推进政府收支分类、国库集中支付、乡财县管等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建设,规范发展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
提高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培育一批具有持续创新能力、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骨干企业集团。完善技术研发协作、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中介服务、科技资源共享等创新公共平台,认真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鼓励企业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支持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攻关、引进应用及再创新。积极依托“6·18”项目成果交易会,加强项目、资金、技术与人才的有效对接。
不断优化创新环境,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统筹运用财政对科技、技改等投入,大力发展对高新技术项目的贷款担保、风险投资及创业投资,支持创新活动、吸引创新人才。继续办好留学生创业园、研究生培训服务工作总站,整合组建人才公共服务平台。优化人才政策,完善激励机制,加强科技领军人才和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建设,扩大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成果。加大科学普及力度,提高全民科学观念、创新意识。积极培育创新文化,着力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积极构建富有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
加快南北“两翼”建设步伐。推进江阴、可门港铁路支线及渔溪至平潭海峡大桥高速公路等集疏运体系建设,完善工业集中区道路、供水、供电、污水处理等配套设施。加快福州、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青口、江阴、罗源湾、滨海、元洪等工业集中区的提升扩容、功能转型,推进铝深加工产业园、不锈钢产业园、光电科技园、日本工业园、台湾机电工业园等园区建设。遵循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加强龙头项目、产业链项目培育生成和项目推进。加快港区功能盘整和港城一体化发展,续建、新建一批深水泊位,积极稳妥地做好外贸集装箱航线转移工作,增辟国际国内航线。
进一步提高服务业的比重和水平。大力发展现代物流、金融、保险、信息服务、中介、代理、商务服务等面向生产的服务业,提升商贸零售、餐饮、旅游、休闲、娱乐、社区服务等事关民生的生活服务业。推进物流园区、物流分拨中心建设,积极培育发展第三方物流企业。加快市级商务集中区建设,支持国内外知名大企业在榕设立运营中心和地区总部。大力发展服务外包,积极申报中国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加快提升中心城区商贸业态,支持发展精品百货、连锁超市及大型购物中心,建成一批特色商业街,推进水产批发市场、农副产品物流批发中心建设,加快鳌峰路生活资料批发市场走廊整体搬迁改造,实施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打造闽都文化、温泉生态、滨海休闲等旅游品牌,加强滨江休闲街区、闽江游等旅游开发。积极申办全国性、区域性的重大会展活动。
着力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产业。进一步整合提升国家高新园区,完善高新园区管理运行机制和载体服务功能,大力发展软件、集成电路、光电、生物医药、新材料、环保等高新技术产业。着力做强做大高科技企业群体,鼓励高科技企业及其总部落户福州,重点扶持一批高成长性、高效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及高端、高技术含量产品的高科技标杆企业。加快发展动漫、游戏、工业设计等创意产业,引导高新技术产业向产业链和价值链的高端延伸。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认真实施制造业信息化工程,全面加大机械、纺织、冶金、医药化工、食品、建材、塑胶、工艺品等支柱产业的技术改造力度。推进“数字福州”建设,完成空间地理基础数据库一期工程,抓紧实施“市民卡”等项目,加快城市信息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