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首页 > 房产资讯 > 正文

住建部拟规定开发商哄抬房价最高罚款3万元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08.10 来源:中国经济网

  (六)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

  (七)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第十二条(二级资质)二级资质等级条件如下:

  (一)以货币形式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

  (二)开发过两个以上房地产开发项目,获得三级资质2年以上;

  (三)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20万平方米以上;

  (四)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五)在建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

  (六)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3人;

  (七)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第三章资质条件

  第十条(资质条件)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企业,应当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经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二)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三)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四)近3年内无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1.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情节严重的;

  2.发生囤积土地、擅自变更容积率、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及其他违法开发行为,情节严重,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实的;

  3.在开发经营过程中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投诉并经核实负有主要责任的;

  4.其他应被追究法律责任的严重违法开发行为。

海西房产网官方微信:扫一扫,立即关注!
关注“海西房产网”,获取楼市新闻资讯。
地产要闻,一手掌握!更多关注@海西房产网官方微博
更多

今日热点

楼盘动态

地产招聘

更多>>
热门楼盘:更多>>
热点推荐
购房工具

楼市画报

楼盘广告

更多>>
福州楼盘签约:销售排行>>
>>相关新闻 更多>>
关于我们 | 公司招聘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h0591.com © 2013 海西房产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11002896号
客服电话:0591-83784488 客服QQ:18512029 378670880 466844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