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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胜负手:3600万保障房难点查访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04.04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优质保障房拔地而起

  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北部的石拐区,“一五”时期因煤而建,到“十五”末期煤炭资源濒于枯竭,全区6.6万人大部分住在煤矿沉陷区、棚户区里。包头市通过跨区统筹配置土地,近年来分别在九原区、东河区、滨河新区建设小区,安置石拐区煤矿沉陷区、棚户区的居民。

  其中滨河新区划拨出土地3600多亩,规划了总建筑面积达119万平方米的民馨家园,可安置石拐区的1.25万户棚户区居民。本刊记者在民馨家园采访时发现,这处小区位于包头市滨河路旁,交通便利,幼儿园、小学、中学已经完工,社区医院正在装修,今年即可投入使用。

  湖北省武汉市新建的百步亭保障性住房项目、黄石市新建的金广厦保障性住房项目,建筑面积分别达到46万平方米和42万平方米,均能容纳2万多名居民。其中,金广厦保障性住房项目紧邻黄石市市委市政府,位置优越。

  江西省九江市最大的保障性住房项目螺狮山小区,60栋墙面楼房排列有序,外墙贴有统一的橙色瓷砖,小区的绿化率接近36%,非常美观。本刊记者了解到,这个小区一、二期工程将在今年7月竣工,总建筑面积约35万平方米,可入住居民近5500户,小区内超市、农贸市场、小学、中学等配套设施齐全。

  保障覆盖面持续扩大

  本刊记者在采访看到,许多地方在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同时,公租房、中低价商品房、青年公寓等保障住房品种日益丰富,保障对象也从以往的城镇低收入居民向新就业大学生、农民工等“夹心层”延伸。

  苏州工业园区的“锦程之星”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精装修交房,并配置有全套家具、家电,可拎包入住。目前已入住2000多名新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常州市在产业园区、工业企业集中区,已经建成各类“青年公社”400多个,解决了50多万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大学生的住房问题。

  今年初,120多家低收入无房户搬进了位于湖北省黄石市的马家嘴廉租住房小区。56岁的居民董玉宝说,“十来年了,到处租房过日子,感谢政府给我安了个新家。”江西省赣州市章江南苑保障房小区,楼前楼后绿草茵茵。住在章江南苑小区的居民曾海说,搬家之前,他们一家三口住在一间租来的不足12平方米的房子里。2010年,他经过公开摇号分配到了一套50平方米两室一厅的房子,每月房租才75元。

  在一些林区、矿区,几十年来积累的住房难题也正在解决。45岁的陈自良,是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森工集团)乌尔旗汗林业局佰拉图森林管护站的职工。2009年12月,他们一家三口搬进了位于乌尔旗汗镇的安置小区。

  在此之前,陈自良已经住了20年的板夹泥房。陈自良感慨地说,“我们家一年的收入不到一万五,孩子还在读大学,根本买不起商品房。前年花了8000块钱就住上了新房,感觉轻松了不少,国家没忘记林区。”

  据本刊记者了解,2008年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工程试点启动以来,大兴安岭林管局已经改造和新建住房34689套,其中29844套已经有居民入住。

  “十二五”更快、更好

  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时,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巡视员王如三说,2010年,江苏省的各项保障性住房建设指标都超额完成全年计划,其中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13.5万套,超额35%;发放廉租住房货币补贴5.2万户,超额30%;新增公共租赁住房10.2万间(套),相当于全年计划的102%;完成危旧房改造1097.7万平方米,超额50.3%。

  “十二五”期间,江苏省承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将全部得到保障。同时,大力开展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着重解决城镇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

  本刊记者还获悉,“十一五”期间,内蒙古投向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多达689.9亿元,累计建设保障性住房78.5万套。“十二五”期间,内蒙古将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覆盖范围,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对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应保尽保,并力争到2012年基本完成各类棚户区改造。

  江西省“十一五”期间,累计改造城市棚户区15.4万户,国有工矿棚户区1.64万户,国有林场危旧房1万户,煤矿棚户区1.86万户,农村危房4.9万户。江西省计划到2011年底,完成涉及全省74个县(市、区)的2030万平方米的棚户区改造任务,到2012年末实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下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

  湖北省将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列为十件惠民实事之一。2010年,湖北省共新增廉租住房4.42万套,超出目标任务4700套;新增公租房1.08万套,超出目标任务800套。“十二五”期间,全省计划新建和筹集保障性住房及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100万套(间),实施农村危房改造40万户,将基本解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使住房保障覆盖面达到城镇人口的15%以上。

  框架体系初成

  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拉开的住房体制改革,为我国房地产市场注入了活力,但是由于相关配套制度不完善,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房价上涨过快、涨幅过大等问题,以及住房市场在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方面的失灵问题,也浮现了出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司长冯俊告诉《瞭望》新闻周刊,2007年国务院出台《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强调各级政府要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居民的住房难题,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并且进一步明确了住房保障范围和标准,为解决住房这项重大民生问题提供了制度保证。

  2009年以来,我国又相继启动了中央下放煤矿、国有林区、国有工矿、城市等棚户区和危房改造工程,住房保障范围由此从城市扩展到林区、垦区、矿区等区域。

  2010年6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又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计划,其着眼点是解决中等偏下收入居民以及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夹心层”群体,填补了住房保障体系的一大空白,标志着我国住房保障制度建设进入了新的阶段。

  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秦虹说,“2011年,我国开启了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井喷时代,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将充当主力军,这将圆更多居民的安居梦。”秦虹认为,在高房价的情况下,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可以加大对“夹心层”的住房保障力度,并且有助于平衡供求关系,削弱房价上涨的基础,意义重大。

  经过多年的探索,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以廉租住房制度、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公共租赁住房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住房保障体系。目前,我国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主要类型,“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的住房保障政策框架日趋清晰。

  大受益面提速建设

  2008年,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央把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作为扩内需、保增长、惠民生的重大举措,国务院有关部门先后出台政策,要求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责任,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房有效供给,同时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到2012年末,基本解决1540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随后,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大规模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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