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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胜负手:3600万保障房难点查访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04.04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作假源头

  九江市房管局局长朱作清告诉本刊记者,分配再科学,也难以百分之百地过滤,“至目前,我们对分到了房子的中签户,有的甚至住进去了,清查出6户不合格。”他举例说,2009年,都昌县一个副乡长以一个普通农民到庐山区来打工的身份,申购一套经适房,“他的材料层层过关,还中了签,做了装修,正准备入住时,我们接到举报,说有公务员弄虚作假,一查属实。经了解,他的户口挂在庐山区,审检材料非常完整。”

  朱作清说,“目前我们整个国家很多基础工作不到位,比如收入核定机制、诚信机制,不像其他国家,所有的收入要入账。基础整个不扎实,就很难核定真正的家庭收入。”比如,“今年我们的廉租房申请标准是家庭年收入9780元、经适房是11118元。规定是精确到了一元钱,但是无法做到客观。”在他看来,今后保障房建设规模越来越大,全国很有必要加强数据化、信息化等基础管理。

  南京市房改办负责人表示,当前保障房分配相关规定还需完善,“分配政策没有禁止高收入者的直系亲属申请保障房。”比如,一个富豪的父母如果没有正当的职业和可靠的收入,符合了政策的要求,就能够申请保障房。从法律上说,富豪虽然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但是没有给他们提供住房保障的义务。现实中确实有富人、公务员的直系亲属申请到保障房的事例,但并不违规。

  同时,多位受访的地方房管部门的干部指出,保障房小区内财产差距拉大的现象,这与拆迁补偿标准近年来大幅提升有关。建议政府考虑早期拆迁对象的困难,尤其是针对早期农村拆迁户,应该就补偿情况分类细化,适当提高其低保、养老金的发放标准。

  而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对于稀缺而又廉价的保障房资源,还要防止权力寻租现象的发生。应该研究如何在公开透明的前提下,让分配过程更好地接受相关群众的监督。同时,建议建立独立的第三方复查机制,借鉴国外经验,对弄虚作假者追究法律责任。

  遭受部门利益“绑架”

  从本刊记者走访江西、湖北、江苏等地区了解到的情况看,近两年,各地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明显提速,供应量也越来越大,圆了大批住房困难居民的安居梦。但是,也有部分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存在建设过程和政策落实中部门之间协调不及时,保障房“好事没有办好”。

  日前,本刊记者在某市就保障房调研时了解到,这个城市某廉租房二期保障房项目竣工半年,因没有通电至今仍无法交付使用,864户廉租户虽已摇号一年多,仍只能望“房”兴叹。

  2009年春节前,该市房管局已向该市供电局办理了相关供电报装手续。目前,所有供配电设施工程费已向供电部门全部付清。供电部门拖至目前仍未供电的原因有三个:

  一是当地供电部门告之,这个项目在立项、审批、设计中,材料和施工队伍都要通过省电力公司进行招标,周期过长,导致配套项目、道路施工无法正常推进;二是供电公司以“房管部门不帮助催交工程费就不接电”为由拖延时间。据该市房管局项目处陈金汉介绍,去年8月,该市供电公司提出,以前保障房项目的承建商某公司欠缴其工程款,请房管部门督促缴款,否则不予接电;三是近期供电部门与房管、规划部门在一个“临时建筑”的问题上存在“纠纷”,这是目前保障房小区接不上电的主要原因。

  本刊记者实地采访了解到,该廉租房小区地处较偏远,配套的商业网点目前没有建成,为方便廉租户日常生活,当地市政府、市建设规划局等都同意房管部门兴建一排临时的临路店面。但是,供电部门认为,这些临时商铺属高压走廊下,影响公共安全,要求必须拆除,否则不给这个小区供电。该市供电局总经理表示,接电一事的确是因为临时建筑的原因遭到搁置。据悉,该市一位副市长就此事多次与该市供电部门协调,但是进展缓慢。

  事实上,该市供电部门多次以不给保障房小区接电为筹码争取企业利益。本刊记者调研中发现,类似这个廉租房小区遭遇的水、电、气乃至物业费等难题,都大量发生在保障房建设中。

  项目审批时间过长

  本刊记者了解到,尽管我国对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实行土地和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制度,但是审批时间长的问题依然存在。

  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副处长聂海俊为《瞭望》新闻周刊分析说,保障性住房建设需要经过立项、规划、征地、施工等环节,环环相扣。目前,虽然有土地审批“绿色通道”制度,但是关于土地审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程序,也必须遵守和履行。

  以划拨土地为例,位于城郊的一些保障性住房项目,如果占用村集体的土地,只有将集体土地转为建设用地后,地方政府才能划拨。此外如果占用耕地,还得层层审批至国务院,要走完这些程序,至少得半年时间。

  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森工集团)乌尔旗汗林业局基本建设科科长穆玉森告诉本刊记者,林区等棚户区改造项目,主要实行原地建房的安置方式,但是该林业局2010年所实施项目的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许可证等手续,至今还没办下来,林业局只得先行建设,因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原则上要求当年开工,当年的完工率或基本完工率达到60%,所以时间紧张。

  南京、南昌、九江等市的部分干部和施工企业,也提出了同样的问题。南昌市建设部门的一位干部说,从各城区的土地部门到市、省、国家国土部门,审批需要一定的时间,为了完成一年一度的任务,一些地区在土地证获批前就动工,甚至出现了房子已经建好,“准生证”还没办下来的现象。

  九江市住房保障和房管局住房保障科科长周良亨说,保障性住房项目整个的审批项目时间有些长,省里与市里每年年初都要签订目标责任状,各地抓紧落实,从选址到报地到征地到拆迁到项目前期勘查规划、招投标,需要几个月的时间,但是省里和市里签订协议后一般要求6月份开工。

  南京仙林房地产开发公司是南京市最大的一家专门从事经济适用房建设的国有企业。谈起经适房项目的审批环节,公司总经理周华山头痛地说,“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各个相关部门的手续办理极其繁琐。该公司专门成立了一个部门,进行前期运作。”

  北方因寒冬施工期短,也影响了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进度。李培林说,内蒙古和东北地区,一般4月底才能开工,10月份就封冻,施工期太短。

  “和谐拆迁”变成“遭遇战”

  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大多涉及拆迁问题,各地为了加快拆迁进度,出台了不少优惠政策。比如,南昌市为了加快推进南昌市棚户区改造拆迁工作,鼓励住宅房屋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并促进提前搬迁,有关部门因地制宜制定了安置补偿政策。

  政策规定,拆迁产权面积小于36平方米且在同一城区只有一处住房的,安置时补齐36平方米,而且不交差价。选择货币补偿的,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按市场评估价的20%给予补助奖励等等;在规定搬迁期限内前15天完成搬迁的,再按市场评估价20%给予奖励。

  南昌市出台的优惠政策在实践中取得了较好成效,但是部分棚户区改造项目仍然推进较慢。比如,拆迁接近尾声的西湖区利字街片区,由于60多户的要价过高,拖住了整个片区的拆迁进度。近年来实施的其他项目,有些也遇到了类似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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