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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楼市新政十日 调控显效或要等到月底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0.10.22 来源:东南快报

  遭遇限购令

  买不了房想退   OK

  案例:许先生今年9月27日签了认购书,交了60多万元首付款,签了买卖合同。根据新出台的限购令,没法再买房。现在成交不成,开发商又不肯退首付。

  律师答疑:限购令是不可预测的政策行为,因此造成交易无法进行,买家完全有理由要求退首付。这不存在违约的说法。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而是国家政策的调整,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买家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开发商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因市场走势不明朗

  以会降价为由退房   NO

  案例:罗女士感觉这次新政蛮严厉的,想先搁置一下购房计划,但无奈前一个月刚签了合同,交了首付16万元,现在想退房,她的条件本身是不受新政策影响的,能否以预期市场不好为由要求退房,退首付?

  律师答疑:这肯定是不行的,预期市场不好的情形,不属于不可抗力。《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一般可包括地震、水灾、旱灾、战争、政府禁令、罢工等。罗女士所持理由不属于“不可抗力”,因此,不能以此为由要求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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