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1-3月,全国个人按揭贷款984亿元,增长13.2%。有业内专家分析估计,其中部分资金可能流向了“假按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日前也表示,虚假按揭贷款案件开始明显增多。而一些媒体的调查发现,假按揭现象在地产市场是公开的秘密。假按揭产生的后果,就是楼市成交量大幅增加,退房率增高。
“假按揭”
制造房地产虚假繁荣
对比美国较为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目前我国征信系统建设才刚刚起步。房地产信贷市场广泛存在的“假按揭”现象,正是我国个人房地产贷款信用缺失的真实写照。
“假按揭”,从本质上看就是房地产开发商利用虚假的购房合同和购房人基本情况等材料,骗取银行信用并非法取得银行按揭贷款的行为。“假按揭”产生的原因主要有:
(一)获得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与项目开发贷款之间的利差收入。
在商业银行的部门设置上,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归口个人业务部门管,属于零售业务范畴,项目开发贷款由公司业务部门或专门的房地产信贷部门管理,属于公司业务领域。前者具有利率优惠(一般为5%)、贷款期限长(最长达30年)、审批手续简便等特点;后者具有利率高(一般为8%-10%)、贷款期限短(一般为5年)、审批按项目标准审批手续复杂等特点。在利益驱动下,不法房地产开发商会伪造假材料骗取按揭贷款。
(二)完全为了骗取银行的信贷资金,有的甚至卷款潜逃,房产项目就成为“烂尾楼”,纯属诈骗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