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完善4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其中33个中心业务用房、医疗设备达省定标准。实现城区社区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覆盖率达100%。
至11月底,全市已建成4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占年任务数的102%)。其中,鼓楼区10家,台江区8家,仓山区7家,晋安区6家,马尾区3家,福清市4家,长乐市2家,闽侯县1家,连江县1家,闽清县1家,罗源县1家,永泰县2家,平潭县1家。另有2家在建(仓山金山建中及临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目前已有3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医疗设备达省定标准。全市城区全面实现社区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覆盖率达100%。
(四)建设福州儿童医院门诊楼,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
启动儿童医院门诊楼建设,11月份进场施工。
六、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以及市场保障
(一)加强生猪、蔬菜等“菜篮子工程”基地建设。其中实施43家生猪养殖基地环保设施改造和品种改良;建立6个活体生猪储备基地,年储备活体生猪2.6万头以上;新建10片(各500亩以上)常年性、季节性蔬菜基地。
1、至11月底,全面完成43家生猪养殖基地环保设施改造和品种改良,其中福清市16家,长乐市9家,闽侯县4家,连江县4家,闽清县1家,罗源县1家,平潭县1家,仓山区4家,晋安区2家,马尾区2家。
2、上半年已完成福建省光华农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福清市星源农牧开发有限公司、福清渔溪屿兴禽畜场、福清增光畜牧场、福州古二农场、晋安区泉头农场等6个活体生猪储备基地建设,年储备活体生猪2.6万头以上。
3、新建10片(各500亩以上)常年性、季节性蔬菜基地,即:晋安区寿山乡、宦溪镇,福清市龙山街道、沙埔镇,闽侯县白沙镇、大湖乡,闽清县坂东镇、塔庄镇,永泰县嵩口镇及罗源县松山镇。其中寿山乡、宦溪镇、龙山街道、沙埔镇、松山镇等5片蔬菜基地已基本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其余5片正抓紧施工。
(二)改造县(市)区28家集贸市场。
计划投入800多万元,改造28家集贸市场。至11月底,10家完成升级改造,即:国有农贸市场2家,鼓楼区2家,台江区2家,闽侯县1家,连江县1家,马尾区1家、平潭县1家。14家正在施工,即:晋安区2家、仓山区1家、福清市2家、长乐市2家、闽侯县1家、闽清县2家、连江县1家、罗源县2家、永泰县1家。其余4家国有农贸市场进入招标工作。
(三)治理畜牧业产品、种植业产品、水产品、加工食品、饮用水、餐饮业食品等“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
全市27项主要食品安全检测指标全部达标。其中,生产和流通环节生猪“瘦肉精”尿样检测合格率为99.99%;蔬菜农药残留市场抽检合格率为99.95%,大米黄曲霉素市场抽检合格率为100%;水产品药物残留市场抽检合格率为99.25%;二次供水水质四项常规指标抽检合格率为99.69%;食用油黄曲霉素B1、过氧化值、酸价市场抽检合格率为100%;豆腐等豆制品市场抽检合格率为98.66%;罐头、饮料、糕点、酒类等卫生指标检测合格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