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实施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工程,推广农村户用沼气池3000示范户。
该项目于10月份提前完成年任务,共投入1050万元建成3000口沼气池,涉及9个县(市)区70个乡镇183个村。其中闽清县完成450口,永泰县完成450口,连江县完成400口,晋安区完成300口,长乐市完成300口,福清市完成300口,闽侯县完成300口,罗源县完成300口,平潭县完成200口。
(五)实施“造福工程”,搬迁2000名以上生活在自然条件恶劣的边远山村贫困农民,帮助其迁居安置、重建家园,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全市投入1450万元实施“造福工程”搬迁1171户(5016人)。至11月底,有649户(2763人)已建成并完成搬迁(占年任务数的138%),274户(1242人)完成一层封顶,185户(761人)完成地基建设,63户(250人)正在基础施工。
二、完善文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一)完善城乡文化活动场所,改扩建、修缮30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完善31个街道综合性多功能室内文化活动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