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专家研究,十多年来,凭借建设用地垄断权和低价征地制度,全国各个地方政府从农民手中转移的利益总额大约在人民币15万亿元左右,而补偿給农民的不到其中的5%。不少农村的农民因征地而致贫,形成了4000万失地、失业的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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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地方政府公仆自谋利益的格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人──农民,在自己的土地上盖房子卖给国家的另一部分主人──城市市民,怎么就不行了呢?何况现行宪法第十条已经明文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在我看来,小产权房不仅受宪法保护,而且它的出现是符合经济规律的伟大创造。它在地方政府“卖地财政”推动的房地产价格居高不下的困局中,给我们指出了一条冲出困境的康庄大道,去实现中国住房制度改革的第三次大突破。这第三大突破的主要内容就是改革土地管理制度,打破城乡房地产市场的人为分割,建立统一有序的房地产市场。
所谓“小产权房”与“大产权房”僵持对立,犹如一句新的俗话:“城里的房子买不起,乡下的房子卖不掉”。实际上是中国房地产市场人为分割的滑稽剧。如果将这顶“小产权房”的帽子摘下,扔到历史博物馆里去,凡是依法买房子住的人都有同样的产权证,这房地产市场不就统一起来、活跃起来了吗?
目前许多人担心中国房地产市场降价无望,其主要理由不外乎“土地是有限的”。土地有限,这句话固然没有错,但是,把有限的土地分割开来,那就是划地为牢、雪上加霜了。据统计,我国全部城市建设用地为700万公顷,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总量为1700万公顷,后者将近是前者的2.5倍。城乡房地产市场人为分割的红墙一旦打开,市场上的土地供应总量相当于由1份变成3.5份,这地价还不应声而跌么?
现在全国120亿平方米的城市住宅价格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是,270亿平方米的村镇住宅禁止卖给城里人。这个禁区一旦打开,房价不用调控也会逐步下滑。
中华大地的房地产市场,好比一块广袤的良田,不知何人从中筑起一道长堤。左边大旱,右边大涝,苦无良策。冥冥之中,忽闻上帝之声:“你们把那长堤挖开!”于是乎,旱田得救了,涝田也得救了。这上帝就是发明“小产权房”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