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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清单:房价中究竟存在行政“水分”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04.10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作者: 郇丽 陈晓舒

  2004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即28号文件,在这个文件里面进一步提出,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也要实行有偿使用,工业用地也要创造条件实行“招拍挂”。

  从此,土地进入了“招拍挂”时代。在竞价储地的浪潮中,衡量的标准便是价高者得。从此,各地“天价”地块频出,与之相应的房价也纷纷得到大幅度的提高。

  但邹晓云不认为地价增高是房价增高的理由。他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地价、税费肯定与房价有关,但说地价、税费导致高房价是片面的,地价根据我们这几年的监测,一直占总成本的40%,增幅不大。”

  “地价、税费是成本,它们对开发商决定价格起作用,但最后要卖的时候肯定是需求越多,卖的越高,定的价格能否起到作用,最终还是得看需求。”邹说。

  无论地价与房价的关系如何,地价的最终获利者是地方政府。与税费一样,地方政府的此种获利也遭遇了全国政协委员的异议。

  十名联名提案人之一、民进中央常委、清华大学人文学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蔡继明就对《人民政协报》记者称:“我们这个提案就是建言政府的。任何商品的价格构成都不是单方面的,房地产价格受供求关系、开发成本等多方面的因素影响。而开发成本中有25%至30%是政府征收的税费,另外土地费用还占了同样的比重。最近这十几年来,地方有多少GDP是靠房地产拉动的?尤其是土地出让金,更是相当于第二财政。这是不可持续的。过去几年间,我国耕地减少速度是每年1000万亩。这离‘18亿亩耕地的红线’越来越近。所以,我们就是要通过不断规范房地产市场,提醒地方政府,依靠房地产开发的发展道路走不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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