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的暴利?
王超斌今年进京参加“两会”前,委托河南省房地产协会做了一份“房价清单”。在清单里,市场房价中,地价占23%至30%,建筑成本约占25%至30%,税负成本约占到房价的15%,房地产商利润约占10%至18%,财务成本约占8%。结论是:“地价在涨,税费在涨,如此下去,房价如何会降?”
取消重复收费是王超斌建议的重中之重。比如,房地产项目配套费要重复征收两次,一次是在申请土地使用证时,一次是在建房规划审批时。王表示,与房产开发配套的学校、医院等公用设施,本来应该政府部门投资兴建,结果地方政府强行向开发商征收配套费。
而一些收费根本没用于原来收费的用途。比如地方政府收取绿化费,却只负责小区外部的绿化,小区内的绿化则只能由开发商自己完成。也就是说绿化等本属公共规划的部分,事实上也是先由开发商承担。
除了各项税费之外,地方政府获得地价上涨部分的收益也多为开发商所诟病。
前述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的杨姓工程师则称:“一般地价成本占到总成本中的40%到50%,房价好的时候40%,房价跌的时候50%。”
北京市北部小某山楼盘是杨姓工程师比较熟悉的一个项目。“拿到地的均价是3000多每平米,卖出去均价是7000多。要缴纳5.5%的产品营业税,25%的企业所得税,0.05%的合同印花税,还有土地增值税。你说土地成本要占到多少?这还只是拿地的价格。肯定还得要考虑到土地增值的情况。”
无论地价占比是40%还是30%,但地价涨幅无疑最明显。根据“中国城市地价监测系统”显示,到2007年第三季度,全国地价比上年度同一季度增长3.75%,其中北京增长了8.65%,达到每平方米4242元。
全国房价大幅上涨始自2005年。因此,许多开发商认为,2004年全国开始实施的“招拍挂”制度,是使得天价地频频出现、房地产市场出现“面粉贵过面包”现象的祸首。
2002年7月1日,国土资源部实施《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被称为“土地革命”的11号令,在这个规定里面第一次明确提出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用地必须走向市场,通过“招拍挂”方式来公开出让。但2002年“招拍挂”并未在全国范围内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