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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新政细则:还有多少个空子可以钻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01.04 来源:CCTV经济半小时

  在房地产市场上沸沸扬扬的“第二套房贷”政策,就在年前又有了新细则,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明确规定,各商业银行应以家庭为单位执行第二套房贷政策,对于已有房贷记录的购房者,即使还清贷款,再次购房时也按照第二套房贷的政策执行,这条新细则出台之后,是否能够抑制市场上的炒房行为?

  在位于北京东三环附近的金地国际花园,记者见到了一位王先生,他告诉记者,自己从4年前就开始在北京投资房产,通过银行贷款,他手中最多的时候曾一度持有十几套房屋,通过不停的倒手,获利十分丰厚。

  就在王先生准备将手中的资金投资更多房产的时候,央行和银监会下发了第二套房贷提高首付并提升利率的规定,紧接着,12月5日,房贷新政的补充细则出台,明确规定: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即使将贷款还清,再次贷款购房仍然认定为第二套房。

  购房成本的增加,让王先生这样的投资者望而止步,从银行继续贷款投资房产的话,首付款和月供势必会增加,而回报却十分有限。

  投资者最关心的就是回报,房贷细则出台后,回报少获利难,让许多像王先生这样的投资客放弃了再次投入购房的想法,而王先生的投资同行们的日子也并不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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