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制度,更重要的是道德。”明萌的负责人林忠华说,“资金监管是个人合作建房中最敏感的话题,制度之外,负责人的道德品格直接关系着项目最终能否成功。”但道德风险总是存在的。
利斌认为,在个人合作建房的模式下,房地产开发商、股东和消费者三位一体。个人合作建房者把房地产的利益集中到了一起,也把风险集中到了自己手里。
个人合作建房,风风雨雨这几年,虽然不乏一些成功的模式,而前景依旧风雨如晦。即使个人合作建房不是成熟的模式,但它给了人们另一种希望。理想的路还有多远?夜未央,路还长,我们依然期待着。
他山之石
瑞典 早在1933年,瑞典就成立了进行住房储蓄、住房建造和管理住房储蓄的银行HSB,并逐渐发展成为个人住房合作社。加入合作社的个人通过支付房屋造价和管理费用,即可得到住宅。到1996年瑞典的合作住宅就已占到了住宅总量的40%,成为公民住房供应的主力之一。
西班牙 在地皮昂贵房价居高不下的西班牙,全国25%的住房都是建房合作社建造的。建房合作社遍布全国各地,规模高达1.1万个。它是由低收入家庭在自愿基础上共同集资成立。政府根据规定向合作社提供税收等方面的优惠。社员共同选择建筑公司、决定建房方案。建好后房屋和面积的分配,根据社员投资的多少来决定。有六成左右的合作社“完成使命”后并不解散,而是转变成负责房屋维修和公共设施管理的物业公司。在西班牙,普通百姓尤其是低收入阶层仍能拥有自己体面的住房,主要归功于这种建房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