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色收入·来源
与钱权交易、垄断收益等密切相关
王小鲁指出,灰色收入的来源主要是围绕权力对公共资金和公共资源的分配而产生的腐败、寻租、侵占公共资金和他人收入、聚敛财富等行为,以及垄断性收入的不适当分配。
在当前的情况下,灰色收入往往与下列现象密切相关:钱权交易,以权谋私;公共投资与腐败;土地收益的分配;其他垄断收益的分配。
他在某地调查时采访的一位当地居民,对当地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的说法非常形象:“上届政府刚建完,这届政府就翻修,要不然就重建。建了拆,拆了建;不拆不建从哪弄钱呢?投资1000万,他就敢把500万揣起来。”
又如,有些政府机关或具有垄断地位的国有企业,以各种名义给官员、企业管理层或职工提供远高于市场常规的福利或额外给付,可能还逃避了纳税。
分析
最富两成人占有超八成灰色收入
王小鲁的研究还表明,这些位于金字塔顶层的10%富人的灰色收入在整个城市灰色收入大蛋糕中占有63%,将近三分之二。而最富的两成人,占有超过八成灰色收入。
而位于金字塔顶端的10%最富裕人口与位于底层的10%最贫穷人口的收入差距在2008年为26倍,远高于官方数据给出的9倍。
对此,他评论称,灰色收入的大量存在严重扭曲了国民收入分配,说明权力在缺乏有效制约和监督的情况下,会自发趋向于追逐经济利益,形成权力和资本的结合,导致对社会的侵占和掠夺,导致日益严重的分配不公和社会冲突。
张丽宾认为,高收入人群比低收入人群占有的灰色收入更多,就是因为他们更有资本,往往也更有权力和地位,使财富翻倍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