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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被指有制度缺陷 专家建议废除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9.04.21 来源:中国经济网

  他不赞成完全用廉租房来取代经济适用房。“一个家庭有房产后会趋于维护稳定,中产阶级占多数的社会是稳定的社会。即便是在发达国家,政府也在帮助蓝领和收入较低的白领拥有自己的房产。另一方面,经济适用房推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也可能出现在廉租房上,比如,穷人聚居在一起请不起物业,个人收入增加后不会主动退出廉租房等。香港便是一个例子,房产中有1/3左右是政府兴建的廉租房,一些人收入增加后不愿搬离,政府不得不把一些房子售给个人。过度发展廉租房也会影响效率,甚至退回到福利分房年代。”

  针对中国人希望拥有自己的房子而不愿租房住的传统习惯,钟茂初对经济适用房提出了一个政策主张:经济适用房建设过程中的补贴部分转为国家产权,经济适用房的使用权由购买者享有,受益权和处置权由产权拥有者(购买者产权与国家产权)共同享有。

  经济适用房的总价值采用可比商品房价格核算,购买者实际支付房款部分界定为购买者产权,与可比商品房的差价部分界定为国家产权。这样一来,如果购买者只是用于自住,可在拥有非完全产权的情形下享有相应的各种权益;如果购买者希望拥有全部产权,则需要补足差价(赎回国家拥有部分的产权);如果购买者想要售出套利,一方面要征得国家同意,同时要按国家产权比例向国家支付相应的售房款;如果购买者想要出租获利,也要征得国家同意,同时要按国家产权比例向国家支付相应的房租款。

  “这样既符合国家帮助中低收入者买得起房的政策意愿,也解决了经济适用房占用公共资源却使少数人受益、而引发的不公平和牟取不当利益的问题。”钟茂初说,他建议‘小产权’房政策也可以参照类似思路设计。

  推行多年的经适房政策不可能被立即叫停,它还将在争议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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