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沙地王退地之前已有更多一些地王开发商退地
除新地流拍、开发商抛盘或让出权益之外,在长沙“地王“退地之前,已有更多一些拍得“地王”的开发商纷纷退地。昔日的“福州地王”、“上海地王”、“南京地王”等,不惜以被扣罚数千万元乃至上亿元人民币土地出让金或保证金的高昂代价,纷纷退地自保。
去年9月,福建融信地产以总价9.04亿元、每亩单价近2000万元的高价拍得白马路地块,楼面地价高达9953元/平方米,成为轰动一时的福州“地王”。到今年3月初,融信地产不惜损失7000万元土地保证金,将昔日高价拍得的土地退还。
继“福州地王”“吃亏”退地之后,6月下旬,始于今年4月的退地风波的主角上海志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愿意承担或将损失达到1.1亿元的土地出让金定金的风险,正式退订其于2007年9月以超出底价3.14亿元250%达11.04亿元拿到的“普陀地王”即普陀长风生态商务区4号东南地块(折合楼板价约1.64万元/平方米)。
在南京,因为拿地的开发公司没有按时缴纳土地出让金,去年11月16日被一家开发商竞价拿到的南京江宁文华街附近的两幅住宅地块,在时隔不到8个月后的7月,已经被国土部门依法收回,开发商可能被没收5490万。而其实,截止到2007年底,南京市共解除了8幅地块的土地出让合同,对延期付款地块收取违约金1亿多元。
在广州,有舆论称,此前的一个“地王”开发商,最近正谈转让的事情。如果转让不成,则考虑如何退地。
“地王”退地,正以极具冲击力的方式,打击土地市场预期,促进曾经高热的土地市场降温。
从严土地政策在下半年将强势发威
今年1月,国务院就出台了《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习称为“3号文”,被市场认定为土地新政。作为土地政策从严标志性的“3号文”,明确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对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要征缴增值地价。
如今,国土资源部表明,今年下半年土地调控政策仍将从紧。
由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新版土地出让合同(限高又限低的容积率规定和开发时间不超过3年),从7月1日起,已经正式启用。
其后,在刚过“6.30”大限之后的7月,国土资源部、监察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计署五部门已经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各地继续组织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通知要求各地对2008年供应的建设用地情况进行清理,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制定的土地管理、招商引资、优化投资和经济发展环境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中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进行清理,并加强对闲置土地有关处置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通知强调,各级监察、国土资源、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审计等部门,要认真梳理专项清理检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严肃查处土地出让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规定,实施责任追究。对违法违规问题多发高发的地区,要严格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