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561位购房人申请了位于福州市晋安区前横路的中辉新苑经济适用房,然而直到如今,其中被列为第三批的160多位申购人仍然无法选房。眼看着第一、第二批申购人收房、入住,他们倍感焦急。
问题出在哪里?
记者采访了解到,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在于经济适用房政策的变化。这并非个例,福州另有一批因相关政策变化而无法申购经济适用房的人们,正与福州市房管局对簿公堂。
可见,在国家加大保障房建设力度的当下,相关制度的健全迫在眉睫。
160多人苦等选房
2002年,为解决公司内部老职工(含退休、退养职工)、大龄青年职工以及因经济困难无力购买商品房的职工的住房问题,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七局三公司”)计划建设经济适用房,并获得审批。
2003年,中建七局三公司开始了宣传摸底工作。2004年初,该公司将原作生活基地并兼作混凝土预制厂、木材加工厂的土地,立项开发经济适用房“中辉新苑”,项目座落于晋安区前横路252号,总建筑面积达69,766平方米,其中小高层带电梯5栋,多层6栋,共561个单元。2005年底,中辉新苑破土动工,根据公司当时的要求,每个申购人交付了3万元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