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单价4000元/平方米测算,如果买一套60平方米、总价24万元的经济适用房,每人每月获得货币补贴300元,那么一个三口之家就可以免缴120元印花税、180元个人所得税。有关专家表示,尽管和房价相比,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没有多少钱,但是对低收入家庭来说,能少缴就少缴点,省下点钱总是好的。
不仅如此,《通知》还明确,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在法定税率基础上减半缴纳契税。有关专家表示,这项优惠对低收入家庭的影响最直接、最大。他给记者算了笔账:按照税法规定,契税的税率为3%-5%,如果按照3000元/平方米的住房均价计算,买80平方米的房子至少需要缴纳契税7200元。根据新政策,经济适用房购买人只需要缴纳3600元的契税即可,“这3600元对低收入家庭来说,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啊”。
另外,《通知》也首次对房屋租赁市场给予了很多税收优惠,最抢眼的当数个税减半征收。有关专家表示,减半征收房屋租赁收入个税透露出一个政策信号,那就是国家鼓励居民和企业出租闲置房屋。专家们认为,只要房屋租赁市场有可观的投资回报,在需求大量存在的条件下,必然能吸引居民储蓄或社会闲散资金投资于房屋租赁经营,这对规范和激活二手房市场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长效机制必不可少
此外,在不少专家看来,国家关于保障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台,其社会意义也十分重大。福建省地税局的有关人士解释说,《通知》出台,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促进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建设的健康发展。据了解,《意见》将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列入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这无疑为解决住有所居这一重大民生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政府保证。”该人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