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审批权缺乏制约
据了解,从2001年开始,上海新增土地出让使用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由上海土地储备中心运作。但是,上海市房产局土地利用管理处作为土地交易的登记备案机构,依旧有着较大的隐性权力,比如闲置土地的清理、收回,房地产项目规划变更的审批等。
“这些领域在监管不力时,可能是土地环节中寻租空间最多的领域。以闲置土地管理为例,具体到每个地块,土地利用处有很大的腾挪空间,是同意其继续延期开发,还是在经济上处罚,甚至收回使用权,土地利用管理处都有一定的衡量权。”有专家这样分析。
“还有,可能出现寻租的另外一个领域,是房地产项目用地性质的变更和规划变更。”一家房地产公司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比如某大型新城的建设,在建设之初都是耕地,到现在新城已经建设完成,但土地性质仍有很多不清晰。(本报博客地址:blog.sina.com.cn/fazhizhoubao)另外,一些自营性用地、行政中心、临时绿地,虽然根据政策可以有一定比例的建设面积作为配套设施,但是变相成商业地产项目的现象时有发生。
有关专家认为:“透过殷国元一案可以发现,必须改革土地审批制度。由于现行土地审批权力集中,而权力集中后不受制约,必然会产生腐败。如果不加强对土地审批制度的改革,不对土地审批权力加强监督,房产领域难免会出问题。”《法制周报》记者 黄毛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