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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租金居高不下 金山房屋租金涨了近两成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5.07.15来源:海峡都市报 作者: 庄少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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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进入暑期后,在毕业季和小学新生入学潮的带动下,6月福州租赁市场租金和租房量双涨。记者综合麦田、家天下等中介销售数据发现,6月主城区的租房量环比上涨近两成,租金同比上涨约10%。
标签:   福州租房  租金

答疑解惑:

管二房东租房要注意啥?

  对于很多租客而言,在租房过程中,总会接触到不少二房东。在租房中,很多人因对房屋租赁法律知之甚少,常被租房纠纷困扰。本期“答疑解惑”就挑选租房经典纠纷为大家解疑。

本期专家团:

  福建国富律师事务所 罗道律律师

  福建骊特房产副总经理 陈晓镟

规避与二房东租房风险

  问:现在金山很多房子都是由二房东代租,但是毕竟房子不是二房东的,租房的时候要注意什么事项,才能免除被骗难维权?

  答:对于租客来说,在签订正式合同前,要查看二房东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和大房东签定的租赁合同;再者,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事项不能超过原二房东和大房东的合同的约定,否则,大房东终止合同,给你带来的经济损失只能找二房东要。

能否转租需约定

  问:张先生与房东租房时约定租期为一年,并交纳了1000元押金,但未约定违约金。4个月后,他因去外地工作,决定提前解除租房。为了避免经济损失,他将房子转租给同事小王。房屋到期后,小王向房东索要押金,房东却以张先生违约为由,拒绝退还押金。

  答:张先生提前解除租房合同并未告知房东属于违约。但是他为防止房东遭受损失,已经及时将房屋转租给了同事小王,这一补救措施,避免了房东遭受损失。在双方未约定违约金的情况下,房东拒绝退还押金没有法律依据,双方应尽量协商退回押金。

  作为租客,在租房的时候就要注意,应对能否转租做出约定,以免造成不必要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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