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福清市要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落实各项工作,推动重大项目组织实施,保障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重大试点事项可向省推进新型城镇化联席会议办公室反馈汇报、争取协调。福清市要及时总结试点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果与经验,及时报送信息,年中要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年底要形成年度总结报告报省推进新型城镇化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稳步推进实施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对照本方案,各负其责,通力配合,分阶段、分目标支持福清市加快推进试点工作,并给予政策、资金、项目支持。在城港产联动发展、土地流转、园区管理、投融资促进和开放合作等关键环节,明确责任分工、时限要求,层层分解目标,逐级落实任务,保障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三)强化目标管理
实行项目化管理,提高城镇化试点的科学性,防范和减少风险。对重大发展改革举措和政策,适时组织开展事前咨询论证和事后跟踪评估,建立目标责任制度和纠错机制,确保试点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建立年度报告制度,将试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积累的经验、培育的典型及时上报。
(四)营造良好氛围
省、福州市相关部门要支持福清开展产港城联动发展试点。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意愿,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发挥专家咨询作用,共同推进试点工作。积极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的作用,广泛宣传产港城联动发展的政策措施和阶段性成果,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推动城镇化试点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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