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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条例为房产税铺路 房价或难大幅回落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4.12.23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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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由于不动产登记推行大势早已明确,昨日接受南都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称,其影响在过去一段时间已陆续消化,尚未见二手楼抛售加速。不过,条例将加快房地产税推出步伐。“不动产登记以及房地产税都关乎制度建设,意在规范行业,推动稳定发展,但对楼价不会有立竿见影的影响。”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税系主任林江向南都记者分析认为。

  不动产登记明年3月实操:抛盘尚未加速

  将加快房产税推出步伐,地产股昨大跌

  继今年8月发布意见征求稿后,《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昨日公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不动产登记推行大势早已明确,昨日接受南都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称,其影响在过去一段时间已陆续消化,尚未见二手楼抛售加速。不过,条例将加快房地产税推出步伐。“不动产登记以及房地产税都关乎制度建设,意在规范行业,推动稳定发展,但对楼价不会有立竿见影的影响。”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税系主任林江向南都记者分析认为。

  22日,房地产板块持续大跌,板块个股全线下挫,平均跌4 .97%。

  为房产税铺路

  不动产登记肯定会来,昨日,国务院首次明确了详细的时间表。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已通过总理签署,将于明年3月1日起执行。

  业内分析,条例的出台将首先在制度上保障不动产登记工作有法可依,为摸清不动产家底做好制度保障,为未来房地产税、遗产税等的研讨、课征提供重要的基础性保障。

  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对南都记者表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出台意义重大,体现财税制度重要改革,条例的推出将加快房地产税、遗产税等税种推出的步伐。

  “我国目前现有的个人税收主要是收入性税收,财产性税收的来源较少。”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税系主任林江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有关的改革思路还是比较明显的,未来要进行税收调节的话,按照发达国家地区经验,需要补充财产性税收,这就包括非常重要的房地产税和遗产税。

  从政府的财政收入结构来说,未来一段时间将逐步扭转地方政府主要依赖“土地财政”的模式。随着土地资源的日渐紧缺,“土地财政”这一模式在绑架地方财政的同时,也难以持续。“在这样的情况下,依靠长效型的税收稳定财政收入是必然之举,因此,以持有型财产为标的、特别是以房产等不动产为标的的税收将推出。”胡景晖向南都记者表示,此类税收的推出一定是以不动产登记为前提的。

  “不动产登记条例的实施,将改善涉及不动产信息工作时的行政、司法效率。”此前广东省地税有关负责人就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就表示,地方工作会以国家要求为准,在国务院统一要求下的有关任务一定会落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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