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犀利”的政策—20%个税
2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根据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进一步完善现行住房限购措施;对执行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等政策措施不到位、房价上涨过快的,要进行约谈和问责等。这是继2月20 号,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新“国五条”之后,时隔8天,再度给楼市调控加码,被媒体和业界称为是国五条实施细则。
新的国五条实施细则,普遍感觉明显是针对当前房价上涨预期增强而采取的更加严厉的调控措施。在房贷方面,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不得向不符合信贷政策的借款人违规发放贷款。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对出售自有住房的,按转让所得征收20%个税。
此外,调控措施还包括: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加强市场监管和预期管理。加快建立和完善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推进房地产税制改革等。
点评:“内容更丰富、更具体、目标更清晰、方向更确定、手段更毒辣、打击力度更重、范围更广,”是房地产业内人士对“国五条细则”的总体评价。而这样的调控举措能否敲山震虎、真正起到抑制房价作用,却是各方观点不一。争议最大的焦点在于个税征税方式从严:二手房交易的个税征收,由交易总额的1%,调整为按差额的20%征收。业内担心个税的提高,会导致阴阳合同卷土重来。需要警惕借助于税收手段抑制投机性购房交易带来的负面效应。新国五条的细化,彰显中央严控房价的决心。房价问题当然不是加重个税或强化问责某一方面措施可解决,还需诸多政策组合拳配套。
最“忌惮”的政策—房产税
2013年5月24日,国务院批准发展改革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此后,房产税多次传出扩围消息,但最终都是虚晃一枪。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前,相关部门已经对房产税做了不少准备工作。重庆市政府、上海市政府先后明确于2011年1月28日起试点开征房产税。从实际结果来看,重庆与上海的房产税试点,形式大于意义。此后房产税推进缓慢。
点评:自有关部门提出征收房产税以来,争议就没有停止过。在业内看来,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中国都不具备对住宅征收房产税的条件。一项大的税收政策调整有三个必经程序:首先,得到基本形成共识的研究结论;其次,起草税法和实施细则的草案;最后,准备好处理相关问题的配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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