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因为有失败案例就否定政策
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中国规定房屋产权仅有70年,而假如实行“以房养老”,那么一个从年轻时就开始买房的家庭,到了年老时,它的房屋产权逼近,加上房屋破损,那么银行还愿意出多少钱为贷款人提供养老服务呢?“以房养老的做法在世界发达国家虽然都有,但在养老项目中所占的比重都很低,更多的养老金来源依然是企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等。”郝演苏坦言:“它甚至都不可能成为一种模式,因为可能采用这种办法的人连整体人数的1%都不会占到。”
据人民网报道,上海从2007年开始推行“以房养老”模式,6年来成功者仅6例。出于对房价下跌的担忧以及“养儿防老”传统观念的坚持,多数老人并不认可这一模式。
可是,这并不意味着,“以房养老”模式从一开始就是失败的。虽然提出了对这一模式商业风险的担心,但郝演苏依然支持“以房养老”在中国的推行:“从世界各国的案例来看,破产的几率很小,都是特例。因为参与人数少,所以其实对金融机构和个体的影响并不大,不能因为有失败的个案而否定政策。”
仅目前国情而言,郝演苏断言:没有十年二十年以房养老政策不会进入实操阶段,推行道路上阻力重重,现在谈论为时过早。因此,他建议更符合中国国情的做法是“租房养老”。
以西安为例,一套不偏僻路段的100平方米的房子,租房往往可以获得1500-3000元(注:该数据来源于西安房屋租售网站)的收益,虽然多数情况下不如将房子倒按揭给银行所获取的收益大,但这种办法“旱涝保收”,又不存在任何风险,更受老人青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