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铃还须系铃人
对于如何清理小产权房,深圳先行一步,尝试将“小产权房”纳入保障性住房体系。
3月23日,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发布《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12年度实施计划》,正式提出“试点以整体租赁方式将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资房、城中村村民自建房纳入保障性住房有效供应渠道”。
对于深圳的做法,陈宝存认为不失为一种解决的办法,小产权房和保障性住房在功能上是一样的,地理位置也都处于郊区或乡镇地区,只不过没有获得国家的认可。
同时陈宝存认为,现在的小产权房基本都已经入住,变更廉租房不太可能,变成经济适用房或限价房更有可为。
不可忽略的是,政府在经济上的补偿能否达到小产权房业主的预期,也是这一政策能否实施的关键之一。
邱道持认为,深圳的尝试都是治标,治本还需要反思它折射出的政策问题和制度需求,涉及到的是大制度、大政策的问题,“国家的土地管理法一定要修改,而且是非改不可”。
曾开发过小产权房的开发商杨先生也表示,如果农村集体土地也享有抵押、出租、转让的权利,打破政府对土地的垄断,对资金链一向紧张的开发商来说也是利大于弊。跟村集体或村民直接征收土地,成本远低于政府“招拍挂”的方式,成本低了,房价自然也会随之下降。
秦兵律师认为,若实现农村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的“同地、同价、同权”,国家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局面被打破,土地财政收入便会大幅度减少,这是国家不会让小产权房任意发展的重要原因。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国土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委员表示,小产权房是现行土地制度出了问题,其出现是果不是因,作为整顿切入点不合适。其中的问题复杂,目前的处理方式很难获得理想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