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首页 > 二手房动态 > 正文

中介公示价格仍可“商量”“一房一价”缘何难落实?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05.03 来源:北京商报

  监管部门不明确

  “商品房市场销售管理规则是住建部文件有效?还是国家发改委说了算?两者矛盾,以谁为准?”就在一房一价规定执行的当天,任志强就在微博上发出质疑,根据相关法律,房价的解释和监管执行的机构,属于不同的部门管理。如果发改委要发有关房价的文件,至少应和主管部门协商联合发文,而这次发布规定,程序就错了。根据我国《价格法》的规定,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制定主要有三种形式: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

  “在住房上,惯常的理解是,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采取政府指导价,商品房则适用市场调节价。那么,一房一价的价格管理规则是否算是行政干预,到底由哪个部门来监督这个规定的落实,是住建部门、工商部门,还是物价部门?这些问题,至今没有正式的官方解释。”杨红旭指出,目前,我国商品房销售牵涉到很多管理部门,比如发改委、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工商部门等,5月1日起施行的新“一房一价”政策在各地的“落地”情况该由谁监管,目前还不明确。而监管是目前国内政策执行到位的必要保障,如果连监管主体都不明确,即便是开发商或者中介要钻空子,那么也是漏洞在先,因此如何将该漏洞尽快弥补,应是多部门在“大检查”前须做的事情。

  最新动态

  国家发改委

  将彻查“一房一价”落实难

  针对“一房一价”落实难,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副司长张光远昨日表示,发改委将直接组织检查组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经营者不明码标价,不一套一标价,不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和公示价格,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收取未于明确标示的收费行为,利用虚假的以及令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等行为。

  张光远提醒消费者,一旦发现开发商、二手房中介没有按照一房一价、明码标价的规定执行,可以向价格主管部门进行投诉,一经查实严惩不殆:“消费者如果发现有商品房销售不执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可以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我们将进行及时查处,如果他确实违反了明码标价的规定的话,我们将按照价格违法行为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海西房产网官方微信:扫一扫,立即关注!
关注“海西房产网”,获取楼市新闻资讯。
地产要闻,一手掌握!更多关注@海西房产网官方微博
更多

今日热点

楼盘动态

地产招聘

更多>>
热门楼盘:更多>>
热点推荐
购房工具

楼市画报

楼盘广告

更多>>
福州楼盘签约:销售排行>>
>>相关新闻 更多>>
关于我们 | 公司招聘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h0591.com © 2013 海西房产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11002896号
客服电话:0591-83784488 客服QQ:18512029 378670880 466844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