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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影响福建地产10件大事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0.12.29 来源:腾讯大闽网

        NO.9福州为遏制房价 年底前每家限购1套商品房

        继深圳、厦门、上海、宁波等地出台楼市二次调控新政后,福州市也出台楼市调控新政实施细则,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昨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福州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 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补充通知》,规定一户家庭只能新购1套住房等8条细则,从供应与需求入手,加强市场监管,利用税收调节作用,促进楼市回归理性。  

     业内人士指出,福州楼市调控新政实施细则有三个特点,一是“限”,限购与限贷;二是压,多措施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三是保,增加有效供给,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

  交易时间认定 以购房合同为准
  
  福州楼市新政细则规定,在福州市暂时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政策,从即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福州市行政区域内户籍居民同一购房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只能在福州市五城区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对于能够提供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福州市户籍居民家庭,只能在福州市五城区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对在福州拥有2套以上(含2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以上(含1套)住房的非福州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福州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福州市户籍居民,暂停其在福州市五城区继续购买商品住房。交易时间的认定,以在福州市房地产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的时间为准。

        限购令、限贷令“双管齐下”
  
  除限购令外,限贷令对遏制房价也颇具杀伤力。细则规定,福州市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

  福州市政府要求,各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消费性贷款的管理,禁止用于购买住房。

  福州楼市二次调控 多部门联合打击捂盘惜售

  除了限购与限贷,福州楼市二次调控新政还将采取打击开发商捂盘惜售、税收调节等措施,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福州楼市新政细则规定,今后,福州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严格执行商品房价格销售管理规定,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对外销售。销售价格调整幅度超过10%的必须重新申报预售方案。严格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进一步落实取得预售许可证后10日内开盘和一次性公开销售房源制度,防止开发企业捂盘惜售行为。全面推行商品房预订协议实名网上签约备案和二手房交易网上签约备案制度。

  今后,将建立商品房销售监督检查机制,福州市房管、建设、物价、工商、房地产交易等部门建立日常现场巡查机制,对在建楼盘进行巡查抽查,对销售价格异常的商品房项目,应及时约谈企业法人,责令其限期整改,直至采取暂停网上签约备案等行政措施。

  建立房地产市场秩序举报投诉专线,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要依法查处经纪机构炒买炒卖、哄抬房价、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等行为。国土、建设部门要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土地闲置、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拖延开竣工时间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同时暂停其新购置土地。

        涨幅过快项目 将从高征土地增值税
  
  利用税收调节遏制房价上涨是此次福州楼市新政细则的特点之一。

  今后,将采取严格的土地增值税措施,对竣工结算前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单项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办法,从高征收土地增值税;对竣工结算后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由福州市地税局各基层局成立土地增值税清算评估小组,重点选择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纳税评估和清算,清算税率最低30%,最高60%。清算中发现重大问题的,由税务稽查部门重点查处。
  
  此外,还将严格执行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有关优惠政策。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即按1.5%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加快保障房建设 增加房源供给
  
  增加市场有效供给也是调控房价上涨的“法宝”之一。福州市政府表示,将全面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切实落实建设资金,加快建设进度,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完成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积极做好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配租配售工作。要优先保障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加大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力度,优化市场供应结构。

        新闻链接
  
  各地楼市二次调控力度不一
  
  深圳推出的房地产调控补充细则,包括了史上最严厉的限购令。在深圳已经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将不得购买新房,限购令出台一周后,深圳楼市成交量跌六成。
  
  厦门楼市新政细则规定,一户只能在厦再购买一套房。
  
  北京和上海的限购令相对温和,既没有对家庭已有住房基数做出任何规定,也没有规定限购令的期限。
  
  宁波出台楼市调控细则,对无法提供在宁波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宁波户籍居民将暂停在宁波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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