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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2010年中国房地产十大忽悠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0.12.28 来源:腾讯博客 作者: 吴其伦

  忽悠五、限购令将滋生炒卖购房资格的投机行为。对于各地方政府出台的限购令,地产利益群体频频抛出谬论意图干扰调控。在这些谬论中,有一种观点较为典型,即限购令将滋生炒卖购房资格的投机行为。

  此忽悠的核心动机是:以滋生投机为理由威胁政府,希望政府尽快取消限购令。

  吴其伦认为:首先,房价即将步入下行通道,很多民众将选择观望,绝不会通过购买他人的购房资格进行买房。众所周知,房价处上升通道时,很多人都会想方设法买房。因为很多人认为如果不买房价涨了就买不起了,另一方面由于房价不断上涨,只要买房就意味着获利。在这一时期,购房资格势必会成为被炒卖的工具。

  9.29新政以来,随着各地方政府的调控细则陆续出台,各地成交量出现了大幅下挫。中国房价走势已越来越清晰,一场暴跌已经不可避免。在房价处下降通道下,买房就意味着资产缩水,几乎所有的人都会选择观望。在这样的态势下,绝不会有人去购买购房资格。

  其次,用别人的购房资格买房,所获得的产权证必然是别人的名字,实际出资购房者权益难以保障。在出售购房资格者心怀不轨、出现严重经济纠纷、出现大额欠债、出现继承纠纷等状况时,这套房子极有可能被其占用,真正出资购房者极有可能变成房财两空。

  第三,拥有购房资格者,在出让其购买资格后,由于房产证上是自己的名字,自己真正需要买房时却没发买。这种情况将极为普遍,拥有购房资格者绝大多数是以前没能力够房的,或许在目前的情况下依然买不起。可一旦房价出现较大跌幅或其家庭收入增加时,他们势必产生购房欲望。如果将其购房资格出售,到时他们拿什么来买房呢?因此,拥有购房资格者绝不会轻易出售其购房资格。

  第四,拥有购房资格者,在出让其购买资格后,由于产证上是自己的名字,自己将承担潜在的还贷风险。实际出资购房者如果出现失业、经营失败、罹患重大疾病、违法犯罪、交通事故等状况,则其还贷必然出现问题。这样,风险就将转嫁到出售购房资格者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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