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淮安模式的预定设计,共有产权房因为在《房屋登记簿》及其《房屋所有权证》上有明确的比例及权属关系,私下倒卖时,不仅购房人因无合法的产权凭证存在极大风险,而且买卖双方都已构成侵占共有产权人即国家的利益,对此行为政府可依法制止、纠正、打击,而且退出机制清晰可操作,不会像经适房那样不了了之。
“即便有人造假成功,投机者想通过倒卖牟利,必须先从政府那里购回部分产权,这就多了一次暴露的风险。”邵明说,即使购买成功,5 年内原价购买,获取的也只是这部分的贷款利息,由于利益极小,许多人就不愿意去冒这个风险。“出口”时非法牟取暴利的空间不存在了,“入口”时弄虚作假的情况也就基本消失了,这就是以“出口”反制“入口”。
共有产权房的房价是根据传统经适房的价格与同期、同类地段普通商品房价格之比,并选择多点计算取平均值确定的。
“我们定出的价格比同区域、同楼盘市场销售价格低5%~10%,不会出现低很多的情况。此外,共有产权房的房源都在中档小区,所以牟利空间有限。”邵明说。
一场持久的争议
但淮安的共有产权房推出至今,争议也从未间断。最为严厉的批评认为,淮安模式涉嫌与民争利,没有把经济适用房政策中的优惠给予购房者,最为明显的一点莫过于,以一套经济适用房价格只能买到70%的房子产权。
邵明对此不认同。“经济适用房其实也是有限产权,政府拥有的产权,只有在购房者退出时才显现。”邵明说。另一较多的批评是,在这一模式中,淮安市政府并未拿出多少真金白银。邵明坦言,资金筹措的确是一个难题。为此,淮安采用了三种途径。第一种,是针对拆迁安置房的被动购房群体,把政府资金投入部分先期列入拆迁项目预算,提前解决问题。第二种,是针对主动消费人群,由当地国企采用“反哺”模式,国有开发企业把商品房的盈余作为启动资金,当地建成的新新家园、洪福小区和在建的福星花园等项目就是这样上马的。第三种则是把“暗补”改为“明补”,把集中建设保障房的划拨土地改为出让土地,然后把土地出让收入作为产权投入。
房屋数量,也是最急需解决的一个问题。区区几百套房子,能多大程度起到保障功能?“当初推出共有产权房的时候,是一个试验,没有大规模推,是在‘摸着石头过河’。”邵明说,目前正考虑把量做起来。
目前,淮安主城区已划定共有产权房建设用地430亩,计划于2-3年内集中建设共有产权房5500套左右,另外再分散建设1500套左右,共计新增共有产权房7000套左右、约50万平方米。需政府投入4.1亿元,主要来源是保障性住房基金、回收政府产权资金、财政投入等。今年中心城区将提供共有产权住房1600套以上。其他各县(区)也加快建设进度,今年新开工1800套,2-3年内新建5000套左右。
邵明说,下一步将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保障对象标准月人均收入放宽到1000—1200元。采取灵活的产权比例,在7:3和5:5两种比例基础上,再增加8:2比例,将供应对象扩大到新就业的住房困难户。为解决中低收入群体购买力不足,特别是一次性付款困难等问题,正在积极探索扩大公积金缴纳及贷款范围,由政府担保公司提供政策性、公益性的商业贷款担保。
淮安共有产权房的模式最终目标要让所有中低收入者有房住。“广厦千万间,寒士俱欢颜”的画面会在淮安全面实现吗?
专家激辩“淮安模式”
推广的前提是此政策必须惠及更多人群
江苏淮安的共有产权模式是否具有推广意义呢?如果仅仅是局限在低收入的住房保障人群的话,业内专家多认为“其推广意义不大”,而是要扩大这一人群,让更多的买不起房的“夹心层”也要享受到这样的 “政府红利”;而“二次房改”发起人之一的李明则对淮安模式表示赞赏。(快报记者 尹晓波)
东南大学物业管理研究所所长黄安永:“放宽门槛才有推广意义”
此次淮安对共有产权设置的门槛是:“家庭人均月收入在600元—800元之间,具有市区城镇常住户口8年以上,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主要为低保人群。”
江苏省房地产经济学会副会长、东南大学物业管理研究所所长黄安永认为,城市大小不一样,需求自然也不会一样,北京、上海这样的一线城市操作的话,是不是有大量的房源供给得上?政府的财力支出是不是有这方面的实力?不管是“三七开”还是“五五分”,如果适当放宽门槛,是具有典型标本的推广意义的;不仅仅是主要针对现在的低保人群,最好放宽到“夹心层”的住房困难家庭。“仅仅是针对本来就符合住房保障人群的一个补充方式,意义就显得很局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