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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400起物业告业主欠费案业主全输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9.12.06 来源:东南快报 作者: 记者:张隽 通讯员:蓝宇

        赖账当维权

  业主对物业有哪些不满?

  房管局:主要包括房屋质量问题,小区管理脏乱差,收费不明,纠纷得不到及时处理

  像全女士这样拒缴或者拖欠物业费的业主,福州绝大多数住宅小区都存在。

  据不完全统计,光仓山法院,今年初至今,受理物业状告业主拒缴物业费的案件就逾400起。法院人员称,不少业主在收到法院传票后,就缴清了物业费,那些对物业有极大不满并当庭控诉的,最终也是同样结局。

  据法院案件统计,拒缴物业费,绝大多数是因为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曾经还发生过业主集体拒缴,导致物业将业主集体告上法庭的事情。

  仓山一小区的薛先生,他就拒缴了5年的物业费
3000余元。他列举了物业的三大罪状:将小区公共阅览室擅自出租作为麻将室,影响业主休息;小区卫生状况差,监控设备损坏,治安工作不到位,消防栓没有消防带也没水,导致业主家发生火灾无法救火;物业多次收取公共维修款项,但却未进行公共维修,也从没向业主公布账目。这三大问题,也是不少小区普遍存在的。

  据福州市房管局物业管理处透露,目前福州物业投诉多的原因主要有,开发商遗留下的问题,如房屋质量较差,存在墙体开裂渗透,配套设施不全等,导致业主将矛盾转嫁给物业公司;物业服务不规范不到位,导致小区环境脏乱差、治安不到位,收费不透明;业主之间的纠纷没有及时处理,物业又缺乏相关手段去处置,导致业主有怨气就迁怒于物业;业委会成立难,业主对成立业委会参与意识不强,对物业管理不够关心,不热心参与等。

  维权可打官司

  业主:做起来咋这么难?

  律师说可以搜集证据起诉,有些事是举证难,还有很多事情如卫生差等无法举证

  福建宽达律师事务所的王荣坚律师表示,在物业合同还有效的时候,业主不交物业费就构成违约,即使物业合同已经过期,若物业公司继续服务该小区,也构成了事实服务,业主不缴费是用自己违约来抗议物业违约,打官司必输。

  王荣坚建议,业主可搜集相关证据,再以物业违约向法院起诉,找房管局的物管处投诉,或是通过业主委员会,与物业进行交涉让其改善服务质量,必要时甚至可以解聘不合格的物业公司。如果小区内没有成立业委会,可以找居委会进行调解。否则,物业收不到钱就降低服务质量,双方形成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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