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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迟等不到新房,
一年后得知开发商一房两卖
“答应交房的时间快1年了,房子为什么还没有着落?”2007年11月的一天,觉得不妙的黄树从睢宁赶到南京楼盘现场查看。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他所买的604房子的里面居然有人正在装修,安装地板。
一番追问后,房主赶过来了。房主赶到现场后,拿出房产证对黄树说:“这套房子是我刚刚买下来的二手房,怎么会是你的呢?”闻悉此情,黄树懵了,便立即带着商品房买卖契约去南京市浦口区房产管理局查询。
查询的结果令黄树大吃一惊,原来,这套房子早在2006年5月16日就被开发商卖给了费女士。开发商与费女士签订了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契约,而且在2007年1月26日为她办好了房屋产权证。2007年7月,该房又被费女士作为二手房以70万元的价格转手卖出。现在装修的房主就是从费女士手中买来的二手房。
“房子卖出去半年后还装模作样地和我签契约,套取了我近38万元现金,岂有此理?”得知真相后,黄树愤怒了,他觉得自己被耍了,立即找到开发商询问个中缘由。然而,销售经理一脸无辜地说,房子事先卖给了别人,他一点不知情,可能是售楼小姐个人私自行为造成的。
黄树反驳:“开发商卖房子,你作为公司主管销售的负责人居然称不知道,这可能吗?如果没有开发商的协助,费女士能办到房产证吗?”
过了几天,当黄树再次上门找销售经理理论时,竟然找不到人了。公司接待人员解释,销售经理已经离职。他转而准备找当初的售楼小姐,此时售楼小姐也不知去向。
于是黄树直接找到开发商办公室负责人讨说法。办公室人员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方案,调换另外一套面积131平方米的房子给他。黄树不愿接受这一方案,说当初是看中大户型才购买的。
开发商解释,原有的大套房子都已经卖出去了,只剩下131平方米的套型了,公司也很无奈。在开发商的一再劝说下,黄树同意调换了,当他提出按照原来商品房买卖契约上约定的单价销售时,开发商却提出房价总价不变,仍为近38万元。
“调换的房子面积比契约上我购买的要小60多平方米,而总价不变,这不是明摆着欺负人吗?”黄树无法接受开发商提出的房价。
而开发商认为,此时房子已涨价,即使这套131平方米的房子,当时的售价也要卖到50多万元。调换给黄树,已让他赚了10多万元。
双方为此发生了激烈争执,闹得不欢而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