⑶Ⅲ级住宅用地
①北至铁路,东至东浦支路-华林路,南至北二环中路-北二环西路北侧150米,西至蛇山-五凤山-铜盘路范围内的地块;
②东北至铜盘路,东至西二环北路以西150米,南至象山-后县山,西至大腹山-科蹄山山麓范围内的地块;
③北至象山,东至西二环北路以西150米,南至杨桥西路-杨桥中路,西至后县山-金牛山范围内的地块;
④大腹山以南,金牛山公园-金牛山以西,杨桥西路以北,洪甘公路以东范围内的地块;
⑤东北自建新北路与闽江大道交叉口至横江路与上渡路交叉口之间(除了沿江宽200米以外),东南至鹭岭路-上渡路东南侧100米,南至建新南路,西至建新北路-建新中路的地块;
⑥北至三县洲大桥-鳌峰大桥之间的沿闽江南岸内侧200米,东至连江南路东侧100米,南至上三路南侧100米,西南至则徐大道(至二环南路东端)西南侧100米范围内近似三角形的地块;
⑦南台岛鳌峰大桥向东至规划鼓山大桥南桥头,沿闽江南岸宽200米的地块;
⑧东北至铁路,东南至金鸡山山麓,西北至洋下河-六一北路以东100米范围内的地块;
⑨西北至金鸡山山麓,东至连江北路,南至塔头路,西至馆尾路范围内的地块;
⑩北至三八路,东至桂溪路,南至化工路,西至连江北路范围内的地块;
北至化工路,东至前横北路-福马路(东南走向)-福光南路,南至光明港,西至连江路范围内的地块;
北和东边界为光明港,西至连江中路,南为江滨中大道范围内(除了沿江滨中大道宽200米的地块外)的地块;
西北至五孔闸,东北侧至光明港和铁路,东南至规划三环路,西南侧至闽江范围内的地块;
南台岛上,浦上路与316国道之间,乌龙江东岸沿三环路东侧宽200米范围内的地块(包括外侧土地);
鳌峰大桥与鼓山大桥之间的南江滨路向南延伸200米之内的地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