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房地产业来说,二套房贷及购房抵税是最为盼望的利好政策。因此相关的利益方呼吁要松绑多套房的利率政策。
不过另一方面,对多套房的风险认识和防范上,始终是悬在监管方面头上的利剑。
2008年10月,央行等部门出台政策,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需求,金融机构可在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上按优惠条件给予支持。这让外界认定多套房信贷的紧箍咒会缓解,房贷利率将逐步走向市场化。
但随后,银监会内部发文要求各商业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除首次利用贷款购买自住房外,其余情形均继续严格执行银发2007359号文和银发2007452号文的规定。
这一纸文件,商业银行暂时打消了松绑二套房政策的念头。
不过,很快2008年12月,国务院131号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列明,“对其他贷款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利率等由商业银行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按风险合理确定。”
这意味着,对于多套房的贷款利率甚至成数松动可能有转机。而银行也将此理解为获得了多套房房贷政策的自主权。而事实上,银行对二套房政策开始尝试松绑动作。迫于市场的竞争,诸多银行对二套房的利率进行优惠。
“但现在如果又强调非改善性住房不能优惠,这表明不是让我们自己决定利率,那不是131号文的政策又不做数了?”一位国有大行东部地区分行的房贷负责人3月13日表示。
而最关键的是,一些商业银行人士对多套房利率执行应当市场化的呼声较高。
一些股份制银行房贷负责人表示,他们理解监管部门对目前房贷风险的防范意识,但他们认为二套房房贷的风险并不能一棍子打死,比如已经结清第一套贷款的再购买第二套房子的,其风险并不大。再比如一些人给外地的父母购买房子,或者为子女购买的 “学区房”,虽然都是二套房,如果贷款人经济条件较好,风险并不高。这些银行人士均表示,目前房贷业务的不良率大概仅千分之几,不良率远远低于其他业务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