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前监管层对此没有明确表态不同的是,这次浙江银监局将上述做法的认定是:违反了现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规定,扰乱了银行业市场竞争秩序,加大了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运行风险。
因此,浙江银监局对当地的商业银行提出了监管要求。
其中最关键的也最具杀伤的就是,对非改善性需求的二套房房贷明确表示不得优惠,不允许银行打“擦边球”。
具体为,贷款购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贷款利率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基础上最多下浮30%的政策,仅适用于购买首套中小户型自住住房的借款人,以及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但其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住房贷款的借款人。
也就是对二套房政策的优惠仅局限在外界统称的“改善性住房需求”。
关于二套房是否放松,外界曾一度误解。
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对符合条件的第二套普通自住房购买者,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
随即引起外界对于所有二套房松绑的猜测,对此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表示,二套房贷“没有说放开”。刘明康说,总理报告里表述的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购买者”,“没有说(二套房贷)放开”。至于房贷风险,始终存在,这要加强管理,“但是还是要支持(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