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银监局此次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正确把握住房贷款政策,坚持住房贷款条件,严格借款人资格审查,加强对借款人原住房面积的查询、核对。尤其是对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第二套且不属于改善性住房,以及多套住房的,要继续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银发〔2007) 359号)规定。
即坚持“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而且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应随套数增加而大幅度提高”的贷款条件。
浙江银监局要求银行不得擅自扩大享受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优惠政策的对象及范围,变相放松个人住房贷款条件。
浙江银监局还要求银行统一思想认识,要准确理解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并注意避免操作中出现放松或变相放松个人住房贷款条件,规避监管政策规定的做法。
同时,浙江银监局还要求各银监分局要加大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监管力度,积极开展窗口指导和风险提示。并且提到,要充分运用各种监管手段和措施,加大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违规惩戒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此番文件,无疑表明了浙江银监局严格执行二套房而决不放松的态度。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银监局局长阎庆民两会期间接受记者采访时也公开表示,二套房政策不会松绑。
利率市场化的争议
“觉得很不可思议。”商业银行一位房贷负责人却表达了对政策的不理解。
实际上,从去年10月至今,在二套房松绑与否的问题上,存在较多分歧。而二套房政策的多变,也让商业银行感到了无所适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