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行业流行的寻租,就商品房市场而言,首先是土地交易过程中的不透明、不公正,尤其是在土地“招拍挂”政策出台之前,土地都是协议出让,国有和集体资产以协议出让的名义大量流失,其状触目惊心(颇具讽刺意义的是,当时的所谓低房价,就是以国有和集体土地贱卖为代价的)。而招拍挂制度形成之后,表面上走招拍挂形式暗地里官商勾结地下交易的情况也比比皆是;其次是市场过程中的衙门寻租,比如主管规划、审批甚至消防、水电这样的各个衙门口的寻租;至于政策施压过程中的政府寻租,就太多了,比如北京目前广渠路某卖得很火的某项目,当时十几家开发商抢,最后硬是给了一家号称“意向销售价格9800元每平”的国企——这些行为和地方政府救市过程中的“慌不择路”有关系吗?
寻租的根本原因,是市场好,所以政策理所当然地跳出来加紧箍咒,那当然是政府关系好的企业得利了;市场不好的时候,谁听说过用这个来寻租的吗?
而就保障性住房而言,该文认为现在政府有钱了,应该加强对“公屋”的建设,而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这个叫法是不对的,应该是“两限房”)是半官半商,“寻租空间巨大应该退出的”。“公屋”想法很好,而中央四万亿的投资计划中第一条就是推动廉租房的建设——这和香港的“公屋”是一样的。不过道理很理想,但是执行层面,跟经济适用房和两限房这样的有明显利益推动的项目比起来,没有利益推动的所谓民生公屋,谁来长期执行?又有什么样的好制度来推动呢?民生问题,可不是一朝一夕可以解决的。
政策应该更及时出手更快
(财经观点:市场的分歧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政策走向分歧的影响,因为部分地方政府慌不择路的“救市”动作,已经误导了市场。当前,需要更好地规范这只“看得见的手”。)
其三,市场的分歧在很大程度上的确是受政策走向分歧影响,但我认为不是像该文说的“因为部分地方政府慌不择路的救市动作,已经误导了市场”,恰恰相反,是政策出手过于滞后和拖泥带水耽误了最好的救市时机。
这个观点不是我首创,而是业内主流的认识:主流的观点认为,这轮的调整尽管是受到国际金融海啸的影响,但是根子在于政策过去几年的折腾,比如“9070”,比如二套房的利率限制等等。外因只是推动作用,起决定作用的还是内因:2007年10月出台的二套房新政遏制需求,对于当时的市场野马效果立竿见影,但是为什么不在2005年市场刚有苗头的时候出呢?那是因为,国六条国八条愿景是打击高房价和地产泡沫,实际效果是帮各政府主管部门在这场房地产盛宴中利用合理的权力——比如加赋,以增加自己分割的蛋糕份额。之所以在07年底再出二套房的政策,是房价的确已经涨得不成样子了,必须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