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政府出台购房退税的政策“被国务院叫停”,之后又被官方否认。这一新闻事件被媒体解读为,在是否救房地产市场和如何救的问题上,中央和地方存在较大分歧。而在财经界观点市场上影响深远的《财经》杂志,也撰写评论要求中央约束地方政府救市行为——那么地方政府救市是不是错了,未来的政策究竟应该如何精准定位呢?
《财经》杂志最新刊载了胡舒立针对地产行业(应该是地方政府救市)的评论文章:“规范房地产市场‘看得见的手’”,核心观点是:部分地方政府慌不择路出台政策拯救房地产行业,其结果已经误导了市场。所以当前需要更好地规范这只“看得见的手”——其实往白话里说,“看得见的”是两只手,文章要求中央的手(或者“制度”之手)要约束地方政府慌不择路的救市之手。
结合进入牛年的“国务院叫停重庆市买房退个税”新闻,似乎呼应着《财经》对于中央和地方两只调控之手互搏的判断。而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以剖析,对政府行为进行制度权责限制,似乎也在合理范畴之中,从此逻辑出发套用模式似乎都在点子上。不过针对中国的复杂房地产问题,答案可能不是那么简单;而文章对具体问题的梳理和把控,也没有切中要害。
中央地方共识多分歧少
(财经观点:政府层面存有分歧,主要在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对房地产市场有不同的利益关系和政策目标。中央政府关注房地产周期性调整可能带来的金融风险,担心相关产业链生产的萎缩对宏观经济的负面影响;而地方政府的忧虑则集中于地价跌落、房地产投资下滑和相关税收损失。)
首先,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分歧何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对于房地产的分歧是存在的,但这种分歧我认为不在于:“中央政府关注房地产周期性调整可能带来的金融风险,担心相关产业链生产的萎缩对宏观经济的负面影响;而地方政府的忧虑则集中于地价跌落、房地产投资下滑和相关税收损失。”上述不是“分歧”,恰恰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共同利益共识所在,其结果是2008年6月之后,地方政府先行救市,而中央随后出台整体救市政策——方向上房地产行业一定要救,这不是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