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宣布停止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建设,对有资格获得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补助机会的城市家庭给予货币化补助,鼓励其购买小户型和二手房,鼓励租房居住。要以买卖或租赁合同作为领取补贴的依据。大量建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对市场交易的恢复是一剂毒药,而且还易产生腐败等很多副作用。放弃实物补贴、实施货币补贴是世界性潮流,我们必须认识到这一点。
其三,对购买商品房利率优惠和税费优惠的时间做出明确界定,形成有时间条件的优惠。政策对购买决策的影响会因时间限定而大大强化。如可将利率优惠措施限定于2009年“五·一”之间,对契税税率优惠、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个人卖房)的免征也给出时间限定。
其四,根据2008、2009两年的开发规模,确定合理的开发信贷规模,并要求各家银行必须完成或基本完成放贷任务,防止“烂尾”现象大面积出现。银行由于看不清市场演化趋势,被“次贷”危机吓着了,存在明显惜贷情绪。这样,开发商的困境就难改变。现在决不能让银行为了一己私利而使宽松的货币政策成为一句空话,也只有房地产市场稳定,金融业才能健康发展。
如果中央政府能采用这样的思路,我相信会有效缓解供需对峙局面,使市场恢复运行,避免危机发生。尽管它不能解决中国房地产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不能治本,大致是能治标的。
四、结语
有人可能感觉我的政策建议有些狠,但让我们听听英国的哈利法克斯的说法吧——“治理国家是一项残忍的事业,只有好心是办不成事的”。
还有人会感觉我的政策建议虽然有效,但太粗暴,也违反了买房者的意愿那就再听听法国大文学家雨果的感悟吧——“即使是一座智慧的地狱,也比一个愚昧的天堂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