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补偿无法律依据
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的庄景芬律师指出,如今楼市观望情绪浓厚,不少楼盘打出诱人的打折优惠广告来吸引购房者,一些在房价高企时买楼的消费者,其心情可以理解,不过,商品房买卖是一种市场行为,必须接受市场规律的制约。房子作为一种商品,有升值的时候,自然也有降价的可能,这就好比股市。业主在房子“贬值”时找开发商要补偿的行为,在法律上没有相关依据,无法得到充分支持。
福州房地产研究学者陈国旺也表示,房产交易合同中不存在“追偿”的说法,从法律角度看,业主要求补偿差价的行为是无法得到支持的。当然,有的开发商愿意以赠送装修或直接补偿差价的形式弥补业主的损失,这主要是基于卖房的压力,怕业主争取补偿的行动影响到楼盘的后期销售,于是采取“息事宁人”的做法。
“事实上,开发商的降价绝对不是自愿的,他们也是迫不得已。”陈国旺指出,降价对于开发商而言,负面作用很大,比如像现在这样引起高位买入的业主的不满,很多开发商采取变相降价的方式进行销售,就是为了避免这些纠纷和矛盾。
福州房地产业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分析人士则表示,不便对业主的追偿行为发表评论。不过他认为,短时间内的快速降价,会让业主对开发商的实力产生怀疑。消费者购房时除了考虑价格因素,还会考虑开发商的实力。而大幅度降价对于开发商而言,在一定程度上显示出其实力不济,这是一种无形资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