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业主们介绍,开发商未按已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图纸施工,使房屋存在安全隐患且影响了房屋的使用功能。“开发商擅自取消了进出二楼卧室的悬挑板通道的防护栏杆,形成高度差达3-6米的临空面,且一层至二层的楼梯也没有设置栏杆,而已备案的施工图纸在上述临空面及一至二层楼梯处,均设计有符合建筑规范的防护栏杆。”业主老陈向记者解释道。
此外,业主们发现,楼房还存在许多质量问题,如基础沉陷、外墙漏水、墙体开裂等。
从2006年底开始,这些不愿收房的业主就与开发商进行交涉,希望解决有关问题。据业主们介绍,当时开发商曾就外墙问题进行整改,但其余问题均没有解决,于是,上述20户别墅业主至今仍拒绝收房。
多次整改不见其效
“仅在福州‘12345’便民呼叫中心,我们就投诉了8次,可是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老陈告诉记者。从2007年5月7日起,业主们就交房问题多次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均未果。同年9月4日,业主们再次投诉。几天后,福州市建设局做了回复,要求开发商发出住户质量调查表,并在收回调查表的半个月内将业主们反映的质量问题整改到位,个别处理难度较大的,要单独与业主进行沟通协调。
2007年9月10日,开发商向业主发出了质量回访表。当时,老陈在这份质量回访表中填写了要求开发商按图施工、设置防护栏杆等内容。在“意见建议”一栏中,老陈提出:等开发商整改完毕后通知我们验收,验收合格后收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