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水落石出
由于这起国有资产转让存在明显违法之处,并导致大量国有资产流失,经过外贸公司职工持续不断的举报和反映后,终于引起了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的高度重视。省检察院倪英达检察长曾三次批示,由省反渎局、省反贪局挂牌督办,于2006年、2007年两次交由莆田市人民检察院进行调查。
据了解,针对莆田外贸与曾文镇的国有资产交易,莆田市国有资产管理局还是严格把关的。时任市国资局长的方国珍明确提出:自始至终,市国资局没有在外贸公司打来的《报告》上签字。可遗憾的是,涉及国有资产转让的报告在没有得到国资局同意的情况下,莆田市财政局却越俎代庖,于2002年5月9日盖上了财政局的公章,并签署了“同意”二字。
针对财政局在外贸公司打给国资局的《报告》上盖章一事,时任财政局长的朱玉杯向记者说明,当时盖这个章并没有征得她的同意,后来了解到是市政府一副市长找财政局一副局长进行协调,由副局长拿到局办公室去盖章的。该报告自从盖上财政局的公章后,就脱离了国资局的监管,继而越过国资局办理其他手续。
“检察院通过外围调查取证,相关证据表明该交易的确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当时检察院决定对外经局负责人陈建华实施拘捕,但市里某领导出面协调,称陈建华刚为莆田招进了一个大型企业,如果此时拘捕陈建华将影响到莆田市的招商引资工作,因此要求检察院从大局出发暂缓办理该案。”莆田市检察院一知情人告诉记者。
在当地某领导的协调下,检察机关被迫暂停案件的调查。至今,该案依然没有定论。贺小卓和其余200多名下岗职工还在不停地为拿不到手的工资而四处奔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