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阳佳”在帖子里说:“开发商过桥抽板,强烈要求补偿二期业主。”网友zengraul回帖说:“希望二期的业主联合起来,找开发商要个说法。”网友“某虾”发帖说,“建议购买梅陇镇三期的业主,要在合同中加个条款:如后期有降价销售,要补偿差价”。
记者在采访中,听到多个旺销楼盘的老业主对开发商后期降价十分不满,要求以降价补偿等方式给老业主一个说法。
开发商声音:买房要有抗风险能力
对于业主的呼声,房地产开发商有些不以为然。在深圳和江门开发了多个楼盘的深圳市贵安炜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吴固林昨天在接受采访时说,买房是一种市场行为,没有只赚不赔的道理。过去,5000元/平方米的房子升值到8000元/平方米的司空见惯,没有哪个业主把房子升值赚的钱分一点给开发商;现在房子价格暂时下降,要求开发商承担损失,是说不通的。“要是开发商给你补偿了,过两年房价却又涨回去了,是不是你要反过来给开发商补偿呢?”吴固林说。
不过,吴固林也认为,在房地产市场火爆的时候,有的开发商在卖房时片面强调房子的升值潜力,回避贬值风险,客观上对有的业主的消费行为起到了误导作用。今后,开发商卖房的时候,也要像证券公司一样,首先给消费者打个预防针:“买房有风险,入市须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