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福州市2008年度住房建设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公布,规划中最令人关注的莫过于土地供应规划和开工、竣工面积等指标。内容显示,2008年福州住房建设总量目标为520万平方米左右。其中,150万平方米的社会保障房建设约占总计划的28.8%。
细读《计划》,一股浓浓的“民生”味扑面而来。“住房建设规划在此轮房地产宏观调控中意义重大。”省建设系统一知名地产专家告诉记者,这虽然只是一纸规划,却是今年房产调控政策能否顺利执行的关键性标志。他说,“最主要的目的是透明市场供给,以稳定市场心理预期。”
不仅如此,另有专家表示,《计划》更是给开发商出了一张颇有难度的试卷,迫使开发商不得不在项目定位、产品特点等方面多下工夫,打造具有差异化、个性化、精耕细作的产品赢得市场。
>>>政策速递:
普通商品房370万㎡
根据《福州市区“十一五”住房建设发展专项规划(2006-2010)》,结合目前福州市房地产市场供求状况,2008年度住房建设总量目标为520万平方米左右。其中,普通商品房计划建设370万平方米左右,以满足城市居民的住房需求。
保障房150万㎡
根据《福州市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2008-2010)》,福州市2008年度计划建设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及经济租赁房共40万平方米。其中,廉租房10万平方米2000套、经济适用住房18万平方米3000套、经济租赁房12万平方米2000套。
另计划建设14个限价房项目,计划建设规模约110万平方米。其中,对接拆迁安置的90万平方米,用于向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销售的20万平方米。
经适房小于60㎡
《计划》指出,新建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必须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经济适用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根据《福州市限价商品房销售管理暂行办法》,限价商品房主要跟拆迁安置户对接,其套型面积应基本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同时,确定经济租赁租房套型建筑面积基本在60平方米以下。按规定,并结合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规划控制社会保障房套型建筑面积应以90平方米以下为主。
对于普通商品房的住房结构比例,规划应予以严格控制。应重点发展建设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增加住房有效供应,并按“新审批、新开工的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进行总量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