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住房保障
> 正文
东部新城拆迁细则:安置房保障人均45㎡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01.04
来源:东南快报
作者:
许才芳
两招杜绝拆迁不当得利
以往在城乡接合部征地拆迁时,为了谋取赔偿费,违法建设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因此有“种田、种地不如种房子”之说。那么,东部新城拆迁安置对此有何对策?根据细则,五类型人口可享受基本面积保护,并以“航拍图”作为界定是否有产权的依据。
对策一:五类型人口可享受基本面积保护
据介绍,享受基本面积保护的拆迁人口确认由村镇初审,以户口或产权为计户依据,最终以市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复核认定为准。目前,公安机关已冻结拆迁区域户口的进出,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享受基本面积保护补偿。对新近迁入的户口,公安机关将予以严格审查和甄别。
享受基本面积保护的人口则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主,主要包括以下五种类型:
一、具有本拆迁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身份户口;
二、与本拆迁范围内集体经济合作社成员结婚且长期居住的常住人口;
三、原为本拆迁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身份的户口且拆迁范围内有住房,因应征入伍而迁出的现役士官和义务兵及因就学迁出的学生;
四、原为本拆迁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身份的户口且拆迁范围有住房,因服刑或被劳教而注销户口的人员;
五、对于具有集体经济组织身份享受独生子女待遇的独生子女户,在计算人口时可增加一人计算。
目前,福州市公安局已经暂停了仓山区螺洲镇、城门镇、盖山镇三个镇辖区内所有村的户口迁入、迁出和分户审批(因出生、军人复转退、婚嫁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而福州市房管局也暂停了这三个镇辖区所有村集体土地上有产权房屋的产权转让、变更审批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