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中国的房市和非法传销市场更相似。市场机制在传销市场上是失灵的,因为传销销售的已经不是一般商品,而是“人头”这种特殊商品。传销市场上没有势均力敌、权利平等的两大对立阵营,而是进入这个市场的人,齐心协力骗入“人头”,新骗来的人头必须参与骗入“更新的人头”,如此维持市场的存在。非法传销市场不是经济学意义上的市场,市场机制无法调节。最终的结果只有一个:当骗入的“人头”增加变缓,新增资金不足以维持市场的“食物链”时,市场就会崩溃。最近十多年来,政府从来没有停止打击非法传销,可非法传销却越打越旺,因为政府的调控无法透过市场机制起作用,并且所有在市场里的人都不想主动退出市场。在传销市场的“食物链”断裂的时候,政府就会派出国家机器将传销团伙镇压和遣散了事。中国的房市有向非法传销市场转变的趋势,所不同的是,中国怪胎式的房市是合法的,一旦资金链断裂,政府恐怕不能镇压和遣散了事。
非法传销市场是危险的,中国房市也许更危险。
没有上述假设的存在,这些市场的或非市场的调控措施都是没有用的。这些前提(假设)如果不存在,所有的经济学“规律”、“定律”在房市上的运用和解释都是扯淡。建立上述前提(假设),是有形之手和无形之手解决房市“危机”的当务之急。
在当前的中国,如何尽快建立房地产市场的前提呢?第一,在今后相当长的一个阶段,要优先发展“小产权房”。因为,“小产权房”不是用来炒的,是用来住的(建议小产权房满10或15年可以入市交易)。只有这样,房地产的价格才会回归价值,房子才能回归住房的商品属性。毫无疑问,当前要优先发展“小产权房”,而不是禁止发展。第二,政府要鼓励和扶持自主建房和合作建房。因为只有这样,房地产的供给阵营内部才能恢复竞争,房地产市场才会是一个真正竞争的市场。市场的需求阵营才会逐步回到市场,才能逐步形成市场中的供给和购买两大势均力敌、权利对等的对立阵营,逐步恢复市场均衡状态。
无论是“小产权房”,还是“自主建房”、“合作建房”,都是符合市场经济“所有制多元、主体平等”的基本原则的,也是《宪法》保护的。上述这两条,假如政府和“主流经济学家”都不同意,这就不是经济问题了,也不是法律问题,而是人权问题,是最基本的政治问题。而政治问题就不是经济手段、甚至法律手段可以解决的了。
我判断:房市有大忧。如此下去,有两个方面的严重后果:一是将有更多的人在城乡之间流动,不出10年,至少有4亿人会以城市的地下室、公园和交通林带为家;二是房市将会沦为下一个非法传销市场。但是,如果政府优先发展“小产权房”和扶持穷人“自主建房”或“合作建房”,5年之内,中国将有5亿农村人在城镇安居乐业;中国的房市也会回归均衡市场的发展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