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以买卖方式转让房产呢?税法规定,购买不足五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全额征收5%的营业税;若持有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可以免征营业税。即便持有超过5年(含5年),但属于非普通住房,在对外销售时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和合理税费后的差额征收5%的营业税。
其次是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们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出售自有住房,按其收入额减去原值和合理费用后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对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准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可对其实行核定征税,即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按照现行的政策,买卖房产征收个税都是按照简易征收办法。上海市的核定征收率为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2%。
如果老人想转给子女的房子“满五唯一”,免征个税和营业税,也只涉及契税部分。也就是说,如果是“满五唯一”住宅,老人选择百年之后由子女继承,基本是零税负;在生前通过赠予或买卖转给子女,也只涉及契税。
表面上来看,三种处理方式涉及的税负成本相近,但汪蔚青表示,实质上差别可不小。“老百姓在处理老人房产这个问题时,不仅要考虑眼前的房产受让环节,还要考虑以后房产处置的问题。”
子女获得老人的房产后,未必会持有一辈子,很可能会在几年后出手,这时差别就体现出来了。如果当初子女的房产是通过继承和赠予获得,将受赠房产出售,就会因为取得房产没有成本,面临全额缴纳相关税金的情况。
买卖房产时个税和营业税都有差额征收的规定,所谓差额征收,就是以卖房获得收益扣除取得房产付出的成本,作为税基。
“我们现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是采取简易办法,征收房产全额的1%-2%。但这是一种税收优惠,并不是常态,如果哪一天取消简易办法,恢复按照差额20%征收,那么你如果继承一套价值300万元的房子,以300万元的价格卖掉了,因为获得成本为零,那就要缴60万元的个税。”汪蔚青说。在营业税部分,对于非普通住房也是按照差额征收。
如果通过买卖方式转让房产,子女为获得房产付出一定成本,比如以300万向父母买下房子,即便将来以350万卖出,差额只有50万,税基要小得多。比较起来,以买卖方式转让房产更安全,可以减少受让者的后顾之忧。
“老百姓要有长远的缴税规划,不仅要考虑眼前的缴税问题,还要考虑下一步。因为你无法判断未来税法走势,所以要提前做好准备。”汪蔚青说。
返回海西房产网首页>>